- 时间: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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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LED屏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甘肃中诚旗胜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LED屏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嘉峪关市新日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锦润商贸有限公司、嘉峪关广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此3家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LED屏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CQS-2024-01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预算金额:15.82万元
最高限价:15.82万元
采购需求: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LED屏采购及安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②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4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③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④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⑥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2.谈判文件获取方法:电子版方式发送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3日9时00分
地点: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时00分
地点: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14号
联系方式:630205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诚旗胜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
联系人:贺建芹
电 话:1533947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