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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总寨镇店闸村联栋拱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5-03-21
  • 来源:

肃州区总寨镇店闸村联栋拱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国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肃州区总寨镇店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肃州区总寨镇店闸村联栋拱棚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GSGZ﹝2025﹞0320号

项目名称:肃州区总寨镇店闸村联栋拱棚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50.80(万元),其中财政补贴资金:280万元,其余资金自筹。

最高限价:450.80(万元)

采购需求:肃州区总寨镇店闸村联栋拱棚建设项目,新建高标准连栋钢架拱棚100亩,建成高标准连栋拱棚4.6万平米。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财务报表或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免税企业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2至 2025年4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国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材料,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到甘肃国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酒泉市肃州区世博滨河苑7号楼1-1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肃州区总寨镇店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室,逾期不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肃州区总寨镇店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15349067219

 址:酒泉市肃州区总寨镇店闸村村委会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国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永华       联系电话:13309376602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博滨河苑7号楼1-1号

 

 

                                                          甘肃国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