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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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3、4、5#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阶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3、4、5#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阶段)项目
2.项目编号:GSZF2025GC003
3.实施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兰州新区校区
4.资金来源:财政专项
5.招标预算:32.5万元
6.最高限价:32.5万元
7.采购内容:完成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3、4、5#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阶段)项目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形式:固定总价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检测服务结束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提供近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财务和检测场地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6)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必须包括:岩土工程检测甲级、建筑工程检测甲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甲级、建筑节能检测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全部检测参数;
2)拟派检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检测工作六年以上工作经验。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需在兰州新区城建和交通局备案(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应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磋商。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2日,每日9:00-12:00,14:00-17:30整(双休日除外)。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79号信生大厦八层(8006)
3.方式:线上电子邮件形式获取。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获取人本人授权委托书(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以上三项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我公司项目联系人邮箱(1580895696@qq.com),邮件主题为:JX2025-15***公司。经审核确认无误后,采购文件文件以邮件形式回传至供应商邮箱。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http://ztbcgglzx.gsupl.edu.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弘毅6楼招标办公室)
3.磋商时间:2025年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电话:0931-7601428
采购代理机构: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海鹏
电话:17693346525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甘肃政法大学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