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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保育院郡城分院(四分院)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5-05-23
  • 来源:

 兰州市七里河区保育院郡城分院(四分院)设施设备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七里河区保育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05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BYYSSSB-2025-12

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保育院郡城分院(四分院)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53万元;

采购需求:兰州市七里河区保育院郡城分院(四分院)设施设备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1)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公司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公司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0526日至202505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请将“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内容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的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1799163710@qq.com(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待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060514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保育院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二村34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893194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41号

联系方式:17789648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佳丽

电 话:1778964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