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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业务竞赛组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5-06-05
  • 来源: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业务竞赛组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德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业务竞赛组织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GSDY-LZSJCY-2025002

二、磋商内容:业务竞赛组织服务(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第三方完整审计报告,提供近六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承诺)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比例 100%。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20250606日~202506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飞雁街116A2302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或现场登记。

(三)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需提供一套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资料,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格式为PDF,注明联系方式,请发送至374841626@qq.com 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磋商截止时间:2025061614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磋商时间2025061614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飞雁街116A2302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一)采购人: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马文君

联系电话:0931-8358816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31

(二)代理机构:甘肃德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931-8509145 13919826476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南路18号创新大厦B13楼创客梦工场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为同一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响应。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供应商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如供应商有以上问题,视为无效响应。

、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甘肃德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