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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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车库雨棚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甘肃中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车库雨棚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GSJYGZY-202503
二、项目名称: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车库雨棚建设项目
三、最高限价:120000.00元
四、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内容:车库雨棚(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内采购内容及参数)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备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至6项内容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其余资料仍需按要求提供。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3)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获取地址:甘肃中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本次谈判文件获取采用网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领取文件登记表盖章扫描件以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502222573@qq.com)。
八、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5年6月16日15:30之前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5年6月16日15:30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人联系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
联 系 人:位博
联系电话:0937-5968322;0937-5968321
代理机构:甘肃中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朝阳街阳光小区40栋3单元3-302号
联 系 人:豆丽霞
联系电话:18093736516
附件: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