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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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亚中学研学综合实践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容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新亚中学的委托,对兰州新亚中学研学综合实践活动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R2025-017
2.项目名称:兰州新亚中学研学综合实践活动项目
3.预算金额:2980元/人
4.最高限价:2980元/人;本项目磋商报价以单价为准,价格得分以所报单价为计算依据。
5.采购需求:兰州新亚中学研学综合实践活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实践活动结束。
7.项目是否预留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06-19至2025-06-25,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到邮箱(1518677881@qq.com)报名并写明联系方式,报名是否成功以邮箱回复为准;报名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3893340303。售价:采购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07-01 10:00:00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98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供应商获取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兰州新亚中学
采购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1334号
联 系 人:孔垂辉
电 话:15693698190
代理机构:甘肃容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武都路498号三楼306室
联系人:马丽
电话:13893340303
甘肃容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