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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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瓜州支公司广告宣传、印刷服务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GSRXZB-2025-089)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酒泉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甘肃瑞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瓜州支公司广告宣传、印刷服务项目。
1.2 采购范围:第一包广告宣传服务2家,第二包印刷服务2家,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报价方式 |
最高限价 |
标包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瓜州支公司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
通过广告宣传,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品牌形象,提升知名度,在户外设置广告牌,LED屏,道闸,广告墙;公共交通广告:在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上投放广告,扩大宣传范围;社区广告:在社区公告栏,电梯间等地方投放广告,贴近居民生活。围绕广告主题,创作具有创意和吸引力的广告内容、包括方案、图片和视频等提升品牌形象。 |
2家 |
综合单价报价 |
550.00元 |
标包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瓜州支公司印刷服务项目 |
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专业的版式设计 ,图片处理等设计方案,确保视觉效果符合客户的期望,提供个性化的设计服务,包括独特的形状,材料,尺寸和印刷效果,以满足客户的特定品牌或宣传需求。 |
2家 |
综合单价报价 |
2.4元 |
1.4第一包:
内容 |
规格 |
最高限制单价 |
广告宣传服务 |
电梯广告投放 |
25元/天/梯 |
广告宣传服务 |
公交站牌 |
60元/天/块 |
广告宣传服务 |
道闸 |
80元/天/闸 |
广告宣传服务 |
公交车内视频 |
60元/天/辆 |
广告宣传服务 |
电子屏广告 |
220元/天 |
广告宣传服务 |
出租车顶灯电子屏广告 |
5元/台/天 |
广告宣传服务 |
车体广告 |
100元/台/天 |
最高综合投标单价:550.00元 |
第二包:
内容 |
规格(A4纸) |
最高限制单价 |
印刷服务 |
单面 |
0.6元/张 |
印刷服务 |
双面 |
0.9元/张 |
印刷服务 |
三折页 |
0.9元/张 |
最高综合投标单价:2.40元 |
1.5 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含)以上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通过线上获取磋商文件,请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含有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079147321@qq.com)获取磋商文件。(PDF文件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15:30时前(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的递交:甘肃瑞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南河北路608号红星财富中心2513、2514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共和街10号
联系电话:13893741311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瑞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河北路608号红星财富中心2513、2514室
联系人:王建文 李晓琴
电话:18894496698 13893638815 0931-8519148
电子邮件:1079147321@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账号:6210 6011 8018 0100 45646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瑞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