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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公安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5-08-31
  • 来源:

康县公安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信安鑫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康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康县公安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XAXC-2025-005

项目名称:康县公安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6万元

采购需求: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09-01至2025-09-05,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甘肃信安鑫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桥南新村260号

方式:在甘肃信安鑫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桥南新村260号)公开发售(委托人须为投标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现场须携带公司为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开具的基本户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本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料,以上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9-11 15:00:00

地点:甘肃信安鑫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桥南新村26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康县公安局

址:陇南市康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13830913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信安鑫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桥南新村260号

联系方式:1829457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