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0-16
- 来源:
嘉峪关市财政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盛华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嘉峪关市财政局委托,对嘉峪关市财政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第一标段:酒泉佳裕商贸有限公司、嘉峪关富优商贸有限公司、嘉峪关祁香粮油有限公司、甘肃世纪旭红商贸有限公司;第二标段:嘉峪关叮当匠百货商行、嘉峪关市大阳糖酒副食超市、嘉峪关市运来喜食品销售店、嘉峪关暖苏蔬菜销售店、嘉峪关鑫众缘商贸有限公司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SHY2025-022
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财政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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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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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食材 |
基础食材:主食类有大米、面粉、食用油(如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等)等 |
成品包装的大米、面粉、油等应有标签及包装标识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产品名称、制造者等信息。原料应新鲜,无霉变、无虫蛀、无异味,应颗粒饱满、色泽正常,无添加剂或符合规定; 除了必要的加工处理(如符合国家标准的抛光等),无额外的有害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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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约0.75万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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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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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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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食材 |
基础食材:蔬菜类有各种时令蔬菜、根茎类、叶菜类等;肉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等;禽蛋类如鸡蛋、鸭蛋;水产类如鱼、虾、贝类(根据需求采购);豆制品如豆腐、豆浆、豆干等。其他:包子、馒头、速冻饺子等;饮品如桶装水、果汁等。 |
1.肉类执行 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标准,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三证,电子一票通票据,《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肉质新鲜,有弹性、色泽新鲜,无注水现象。 2.蔬菜、水果执行国家 GB/T8854-1988 标准。具有供应商三证、电子一票通票据。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安全、卫生、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新鲜完整、无腐烂变质、无虫蛀病斑、无残留农药,茎叶类菜鲜嫩、根茎类饱满;水果必须保证果肉饱满无异味,果面干净、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 不得过熟或欠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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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调料干货 |
调料类如盐、酱油、醋、糖、各种酱料(豆瓣酱、辣椒酱等)、香料(花椒、八角等);干货类如木耳、香菇、腐竹、粉丝、海带等。 |
1.成品包装的调料需有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交货时剩余保质期≤保质期 2/3。包装完好无破损,优先选低盐,确保标签清晰可溯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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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日用品与消耗品 |
厨房用具如锅、碗、瓢、盆、刀具、砧板;一次性用品如一次性筷子、餐盒、塑料袋、垃圾袋等;还有员工的工作服、口罩、手套等。 |
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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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约4.25万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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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优惠率(%)
【因项目特殊性,每月供应货物数量无法预知,第一标段每月货物供应货物最高总价约为0.75万元,第二标段每月货物供应货物最高总价约为4.25万元;各投标人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方式,优惠率为0-100%不等;供货价格为在同期市场指导价的基础上进行优惠(供货价格=同期市场指导价*(1-中标优惠率),采购单位将不定期进行市场询价并核销,按中标单位的中标优惠率进行结算。】
(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设备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增值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2年。
地点:嘉峪关市财政局。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5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承诺函。
(3)纳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没有缴纳税收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
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中2-5项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该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⑯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注: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应提交招标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在获取采购文件内(时间: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一式三份送至甘肃盛华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嘉峪关市朝阳花园26-4-102),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审核相关资料后获取采购文件)。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30时
开标地点:嘉峪关市宏大宾馆会议室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自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
-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报名投标;参加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但是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出现两个标段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按报价最高的标段确定其中标标段。
请投标人实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站,因投标人未关注网站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峪关市财政局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迎宾西路520号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方式:0937-63187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盛华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朝阳花园26-4-102
联系方式:0937-639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 话:0937-6390788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