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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铁投路衍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属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后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 时间:2025-11-13
  • 来源:

 

甘肃铁投路衍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属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后评价服务

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肃铁投路衍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甘肃铁投物资有限公司、甘肃铁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铁投房桥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经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成立,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铁投路衍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甘肃铁投物资有限公司、甘肃铁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铁投房桥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混改后评价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评价目标单位概况

(一)甘肃铁投物资有限公司:为响应省政府国资委混改要求,甘肃铁投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11月,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在借助甘肃省作为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关键节点的基础上,利用西南公司源头采购+共同选商+一体化服务专业服务优势,努力实现由单一的一买一卖商业模式向供应链、产业链经营模式转变,从而为西南公司在甘肃区域乃至西北区域树立品牌、扩大影响、提升效益奠定坚实基础。目前主营业务为围绕甘肃省在建拟建铁路项目开展钢材、水泥、柴油、地材等大宗物资供应业务,年均实现营业收入3亿元。

(二)甘肃铁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响应省政府国资委混改要求,甘肃铁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12月,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旨在为延伸铁路项目沿线路衍经济产业链,打造铁路项目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及站房、站场物业管理服务一体化,目前主营业务为围绕甘肃省已运营铁路项目开展保安保洁、设备维护、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高空清洗等业务,累计服务总面积约16万平米,年均实现营业收入2000万元。

(三)甘肃铁投房桥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甘肃铁投房桥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2019426日,注册资本金为8080万元。主要生产预应力混凝土枕、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件、机械配件的制造和销售以及市政、房建等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和销售,项目初期生产高速铁路轨枕等预制构件,主要服务于甘肃省内在建和拟建铁路项目,通过铁路、公路运输,产品将覆盖兰州新区周边1000公里范围内铁路建设、都市快线建设及城轨交通建设的轨枕及小型构配件市场,产品结构从单一的轨枕制造,调整新增机场道面板、新能源光伏支架、模块房等产品,年均实现营业收入1亿元,年营收增长率稳定在10%以上

三、评价目的与意义

旨在对所属企业混改完成并运行近5年时间来的决策过程、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和后续影响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评价,目的在于客观评估混改企业成立后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是否实现以“混”促“改”的目标,进一步激发各混改公司的经营活力和管理效能,从而为后续深化改革提供有益借鉴,提高改革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四、评价原则

开展混改后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独立客观:评价工作应坚持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不受利益相关方干扰,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评价机构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各混改公司提供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二)全面系统:评价内容应涵盖混改决策、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既关注定量指标的变化,也重视定性因素的影响,确保评价结果全面反映混改成效。

(三)突出重点:围绕混改的核心目标设置评价重点,如完善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增强经营效益等,突出评价的针对性和导向性。

(四)可比可测:评价指标应具有可比性和可测量性,通过纵向对比(混改前后对比)和横向对比(行业对标)等方法,客观衡量混改带来的变化和各混改公司在我省行业中的位置。

(五)注重实效:评价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改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注重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将评价成果转化为改进混改工作的实际成效。

五、评价对象与范围

评价对象:主要为已经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运行一定期限的铁投物资公司和铁投物业公司及铁投房桥装备制造公司。

评价范围:包括各混改公司的决策程序、资产处置、股权结构变化、公司治理重构、经营机制转换、业绩变化以及利益相关方影响等方面。既涵盖混改方案制定和审批等前期决策过程,也包括混改后各公司在经营绩效、治理水平、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必要时,评价范围可延伸至混改对各混改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利益相关方(如员工、客户、债权人)以及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影响等方面,以全面评估混改的综合效益。

六、评价内容与指标体系

混改后评价包括对混改决策过程、混改实施过程和混改实施效果的评价。总体围“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改目标来构建评价体系。以下是评价内容的主要维度及典型指标:

(一)混改决策过程评价:主要评估混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包括混改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是否充分,方案制定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决策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完备,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核和出资人批准程序等。通过查阅决策文件、会议记录等,检查混改决策是否体现了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确保混改方案科学合理、程序合规合法。

(二)混改实施过程评价:重点评价混改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操作规范性。包括资产审计和评估是否依法合规,产权交易或增资扩股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定价合理,引入的战略投资者资质和资金是否符合要求,员工安置和劳动关系处理是否平稳,混改相关的工商变更、产权登记等手续是否及时办理等。这一维度考察混改实施是否严格按照方案和相关规定推进,有无出现程序瑕疵或违规行为,以确保混改过程规范有序、风险可控。

(三)混改实施效果评价:这是后评价的核心内容,主要衡量混改给各混改公司带来的实际变化和成效。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设置指标:

1.经营绩效:通过财务指标评估各混改公司混改后的盈利能力、运营效率和发展能力。常用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ROE)、总资产报酬率、资产负债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通过混改前后财务数据的对比,评估各混改公司经济效益是否得到提升。

2.治理结构:评价混改后各混改公司公司治理的完善程度和运行质量。指标包括股权结构多元化程度(如非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董事会构成(外部董事占比、独立董事占比)、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情况、信息披露透明度等。通过比较混改前后治理结构的变化,判断混改是否优化了治理机制,形成了有效制衡的决策监督体系。

3.运营机制:考察混改推动各混改公司内部机制转换的效果。重点评估各混改公司在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方面的进展,如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行情况、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情况、员工市场化招聘和退出机制、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程度等。这一维度反映混改是否激发了各混改公司内部活力,实现了经营机制的市场化转变。

4.创新与发展:衡量混改对各混改公司创新能力和可持续性发展潜力的影响。指标可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的市场运行模式等,评估混改是否增强了各公司的创新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协同效应与战略目标:评价混改引入的战略资源是否产生了协同效益,各混改公司战略目标是否得到更好实现。例如,引入投资者后在市场拓展、业务协同、管理提升等方面的成效,以及混改是否促进了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产业链整合等。这方面可通过访谈和案例分析等定性方法,结合一些定量指标(如市场份额变化、新业务收入占比等)进行评估。

6.利益相关方评价:除了各混改公司自身的指标,后评价还应关注混改对主要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和反馈,以体现改革的综合效果。

7.投资者评价:由参与混改的非国有股东对改革效果进行评价,侧重于股东权利保障和投资回报。评价内容包括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的程度、投资回报(分红、股权增值)是否达到预期、信息披露和沟通机制是否健全等。投资者评价可通过问卷调查或访谈形式收集意见,以反映外部股东对混改后各混改公司经营管理的满意度。

8.员工评价:从各混改公司管理层和普通员工角度评估混改带来的变化。重点了解员工对各混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对薪酬激励和职业发展的满意度、对各混改公司文化融合的感受等。员工评价可通过抽样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以反映混改对员工积极性和归属感的影响。

9.客户评价:收集客户或服务对象对混改后各混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反馈。评价内容包括客户满意度、产品或服务质量的变化、市场形象和信誉等。客户评价可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或第三方满意度调查获得,用以判断混改是否提升了各混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上述指标体系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评价需要进行调整和细化。后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内容分为“5+4”两个部分:“5”指混改效果评价的五个方面(资本、人才、管理、技术、品牌五个增量),“4”指投资者评价的四个方面(参与决策、机制转换、投资回报、信息沟通)。

建议构建一套分层分类的指标体系,由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构成。目标层为混改综合成效,准则层包括上述决策过程、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利益相关方等维度,指标层则对应具体的定量或定性指标。在设计指标体系时,可参考国家及地方已发布的评价指标框架(如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后评价指标框架等),确保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可结合行业特点和各混改公司实际,对指标及权重进行适当调整,以体现不同行业混改成效评价的特殊性。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为保证评价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承担后评价的实施工作。具体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咨询公司等机构,其中律师事务所负责混改企业合规性审查评价工作、会计事务所负责混改企业经济性审查评价工作。机构应拥有熟悉各混改公司改革、财务分析、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能够胜任混改后评价的调研和分析任务。

(二)其他要求

1.3年(202211-202511月)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因工作原因被国家及省上有关机构通报(需提供承诺);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4日至20251120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联系人对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4900分,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送达至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72号甘肃铁投大厦1211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铁投路衍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721211

联系人:李先生

  话:17693177776

 

20251113


附件:
11.13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