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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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龛谷河灾后恢复改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榆中县龛谷河灾后恢复改建工程,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中县龛谷河灾后恢复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榆发改﹝2025﹞15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采购人为榆中县河道监督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511-620123-04-01-140699
2.采购单位:榆中县河道监督站
3.项目名称:榆中县龛谷河灾后恢复改建工程
4.建设地点:榆中县小康营乡窑坡村、南北关村、洪亮营村及王保营村
5.建设规模:该工程龛谷河治理河道长度4822.79米,其中:上段长3141.77米、下段长1681.02米。新建堤防长度6520.61米,其中:上段左岸长度1782.00米、上段右岸长度3063.08米、下段右岸长度1675.53米;挡墙修复长度447.44米,其中:上段左岸长度303.06米、右岸长度144.38米;新建防冲齿墙10座等。
建设内容:上段左岸堤防1782.00米、上段右岸堤防3063.08米、下段右岸堤防1675.53米,均采用M10浆砌石仰斜式挡墙结构,3.06-4.0米高挡墙顶宽0.5米、临水侧坡率1:0.5、背水侧坡率1:0.2、墙趾1.2米×1.0米,4.0-6.12米高挡墙顶宽0.7米、临水侧坡率1:0.5、背水侧坡率1:0.2、墙趾1.5米×1.0米,挡墙基础埋深不小于1.5米,墙身设Ф75毫米UPVC排水管、每隔10米及地质/断面变化处设缝;上段左岸303.06米、右岸144.38米挡墙采用浆砌块石修补局部冲毁坑洞;在上段1+207.00等10处设置现浇C20混凝土防冲齿墙(宽0.6米、埋深1.5米),齿墙下游铺设0.5米厚、5米长格宾石笼,笼下原土夯实相对密度不小于0.65。
其中:
一标段:榆中县小康营乡窑坡村、南北关村;
二标段:榆中县小康营乡窑坡村、南北关村一段、洪亮营村及王保营村;
三标段:榆中县龛谷河灾后恢复改建工程一标段施工监理;
四标段:榆中县龛谷河灾后恢复改建工程二标段施工监理。
6.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补助资金,省财政补助资金、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7.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8.标段划分:共划分四个标段,其中施工二个标段,监理二个标段
9.采购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①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等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成交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承诺书,并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④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⑤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⑥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⑧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⑩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的单位纳税完税证明;⑪供应商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谈判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监理标段:①供应商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③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④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⑤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人员该企业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⑥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成交后不允许更换;⑦按照相关规范及项目实际需求,本项目每标段配备现场监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人,监理员至少1人;⑧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的单位纳税完税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潜在供应商可就本项目多个标段提交响应文件,但一个供应商最终只能授予一个标段的成交资格,如同一供应商同时成为多个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人时则只能授予成交金额较高的标段成交资格,其他标段成交资格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甘肃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1号陇鑫大厦第16层05号);
3.获取谈判文件时携带资料及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备表
施工标段:(附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监理标段:(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人员要求:配备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一份;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1号陇鑫大厦第16层0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中县河道监督站
地 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247号
联 系 人:刘刚
联系电话:15117052688
代理机构:甘肃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1号陇鑫大厦第16层05号
联 系 人:程宏亮
联系电话:17393143949
备案单位:榆中县水务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