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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拘戒人员食堂运行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2-09
  • 来源:

兰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拘戒人员食堂运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对兰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拘戒人员食堂运行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H2026-002

项目名称:兰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拘戒人员食堂运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77万元

最高限价:43.77万元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兰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拘戒人员食堂运行(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2026年31日2026年12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专业能力书面说明: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预留比例 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0210日至202602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方式: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具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952860469@qq.com),待资料核对后,我单位会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电子邮箱。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售价:0/份(售后不退售,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0225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6年0225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3号楼812室)

竞争性磋商方式:现场磋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2.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对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磋商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磋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预留比例 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文件获取方式: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具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952860469@qq.com),待资料核对后,我单位会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电子邮箱。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兰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三角城村岳家庄子社 105 号

联系电话:0931-5112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3号楼812室) 

项目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0931-8459112/13884583684

 

 

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0209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