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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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1、4号教学楼西侧停车场周边环境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兴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中医药大学的委托,对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1、4号教学楼西侧停车场周边环境治理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SXH-2026-006
(二)项目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1、4号教学楼西侧停车场周边环境治理项目
(三)项目预算:42.54万元
(四)采购内容:完成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1、4号教学楼西侧停车场周边环境治理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
(五)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六)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8日至2026年04月15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9楼901室
(三)获取方式:邮箱在线获取或现场获取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等。
以上需提供的资料扫描成电子件(格式为PDF)发送至邮箱:gsgs09312025@163.com或现场提供进行登记,邮件主题格式应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发送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和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马龙 联系电话:18909402945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二)响应性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甘肃兴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9楼901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s://www.gszy.edu.cn/receptio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甘肃中医药大学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117102592
代理机构:甘肃兴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9楼901室
联系人:马龙
联系电话:18909402945
甘肃兴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