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库房环境及安全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4-13
  • 来源: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库房环境及安全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兴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27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XM-2026-09

项目名称: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库房环境及安全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26.48万元。

采购需求: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库房环境及安全监控系统改造。(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1)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或2025年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公司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供应商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0414日至202604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的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3494086874@qq.com(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待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2710:30

地点:兰州兴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中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榆中县城关镇西环路

联系人:冯辉

联系方式:13893339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兰州兴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街道上沟99号5楼503室

联系方式:17797667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1779766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