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5-18
- 来源: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临夏路司法所、雁南司法所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的委托,对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临夏路司法所、雁南司法所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HXZB-2026-CS035
二、竞争性磋商主要内容:
1.招标控制价:306803.43元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三、采购需求: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临夏路司法所、雁南司法所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新成立公司、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特定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方式为全部预留,预留比例为100%。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2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正常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投标人需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所需资料盖章并彩色扫描至同一PDF文档(文档命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专用邮箱(hxgjzb@126.com)进行登记,须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资料核验通过后将通过邮箱向投标人发送竞争性磋商。
3.获取方式:在线获取(网上获取)。
4.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5.获取文件所需资料: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b.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c.获取文件登记表(后附)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逾期不受理
2.磋商时间:2026年05月29日09时30分
3.磋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广商务大厦17楼(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评标室1)
八、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
名称: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48号
联系人:郁映枫
联系电话:18919800966
2.代理机构:
名称: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广商务大厦17楼
联系人:王凯利
联系电话:18909469798
电子邮箱:hxgjzb@126.com
九、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hxgjzb.com)等网站上发布。
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8日
附件: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临夏路司法所、雁南司法所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获取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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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临夏路司法所、雁南司法所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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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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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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