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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3、4、5#学生公寓环境质量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6-18
  • 来源:

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3、4、5#学生公寓环境质量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3、4、5#学生公寓环境质量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SZF2026FW07

预算金额:97.00万元

采购内容: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3、4、5#学生公寓环境质量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磋商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声明)

9)非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10)本项目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通过邮箱递交登记资料,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与项目登记时提供)

4)登记表(须提供书面声明,内容包含: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登记时间)

注:各潜在供应商需将登记资料扫描成PDF格式(PDF格式文件需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2261531913@qq.com@qq.com进行线上登记,资料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发放给登记合格的供应商。

5.其他要求: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http://ztbcgglzx.gsupl.edu.cn/)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弘毅6楼招标办公室)

3.磋商时间:2026年7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弘毅6楼招标办公室)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人:甘肃政法大学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联系电话:0931-760142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三和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北路608号红星财富中心13楼1323室

联系人:王红玉

 话:18153978436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甘肃政法大学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