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10-15
- 来源: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2026)兰州市中医医院视频录制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2026)兰州市中医医院视频录制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HC-SPLZ-2026-00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50万元
采购需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2026)兰州市中医医院视频录制设计服务项目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需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
3、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需提供一套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印章),扫描格式为PDF,注明联系方式,请发送至邮箱(邮箱号:1154030369@qq.com)。
4、磋商文件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兰州市中医医院老院区(南院区)行政楼5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中医医院老院区(南院区)行政楼5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兰州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lzszyyy.net/)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失败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武威路344号
电话:18394490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中诚合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492号B区6号楼301室
联系人:梁娜
联系方式:17739920228
九、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甘肃中诚合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