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10-20
-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自侦办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区(兰铁点)智能化弱电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日期:2026年11月03日09:30时
磋商编号:GZ2610057-GSSRMJ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委托,对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自侦办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区(兰铁点)智能化弱电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预算:300.00万元 最高限价297.9693万元
二、项目编号:GZ2610057-GSSRMJ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自侦办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区(兰铁点)智能化弱电建设项目,旨在依托智能化、数字化弱电技术,升级改造院内办案区、办公区、旨挥中心、会议中心、案件分析室及数据中心等核心功能区域设备采购基础设。项目严格遵循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规范、办案同步录音录像标准及网络全管理要求,全面优化检察办案、指挥调度、安防管控、网络运维、机房保障一体化体系,助力分院实现办案规范化、监管智能化、运维精细化、办公高效化,提升铁路检察工作数字化治理水平。
- 竞争性磋商内容:
本项目建设范围覆盖全院多业务功能区域,主要包含2间讯问室、2间询问室、2间谈话室、1间办案区监控室、指挥中心(大办公室+会议室)、案件分析室、核心数据中心及全院办公、办案公共区域,全方位搭建标准化、系统化、智能化的弱电设备采购综合体系,整体建设内容分为十大核心系统,各系统互联互通、协同运行。(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2026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非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须自行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比例为100%,所投工程的承建方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具备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从事电工作业的现场人员,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类)。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同类(弱电)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注:拟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近半年其中一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盖企业公章扫描件或复印件)。
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工程符合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九、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 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参与投标、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响应文件)。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 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参与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磋商)文件。
3. 磋商文件售价每套 500(人民币),售后不退。
户 名: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账 号:010 410 122 000 130 231
参加多个标段(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包)的磋商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6年11月03日09时30 分,供应商应于2026年11月03日09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十七楼第七评标室。
2.在磋商截止时间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
gsei.com.cn)、《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错误投标登记或无效投标登记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十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
联系人:张主任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南环中路3551号
联系电话:0931-5189865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G座(1-19层)
联 系 人:刘莉、王嘉伟、魏域铭
联系电话:0931-2909773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