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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妇幼保健院雁滩院区东塔10、14 F墙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10-26
  • 来源: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雁滩院区东塔10、14 F墙面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79号信生大厦8层)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2026-60

  项目名称:兰州市妇幼保健院雁滩院区东塔10、14 F墙面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98782.33元

  最高限价:98782.33元

  施工内容: 完成雁滩院区东塔10、14 F墙面改造工程所以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5月至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2026年5月至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或以上(按年度缴纳的提供上一年度并说明)社会保障资金(指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合格的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2026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成交后不允许更换;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此项目100%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整(双休日除外)。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79号信生大厦八层开标一室(8006)。

  3.方式:线上电子邮件形式获取。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获取人本人授权委托书(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以上四项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我公司项目联系人邮箱(296620983@qq.com),邮件主题为:JX2026-60***公司。经审核确认无误后,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回传至供应商邮箱。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其他补充事宜

  委托代理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

  七、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79号信生大厦8层8005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兰州市南滨河路5666号

  联 系 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931-8110217

  采购代理机构: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79号信生大厦八层

  联 系 人:韦晶晶、赵子魁 

  联系电话:15343623223、0931-8445222-205

  电子邮件:296620983@qq.com

 

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兰州市妇幼保健院雁滩院区东塔10、14 F墙面改造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