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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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新材料技术及移动实验室技术成果应用项目(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采购进口设备论证公示
甘肃西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新材料技术及移动实验室技术成果应用项目(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规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新材料技术及移动实验室技术成果应用项目(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
三、采购预算:¥195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伍万元整)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台 |
2 |
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台 |
五、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1. 国产设备仪器功能和参数不能满足移动实验室检测工作要求,在精密度、灵敏度、安全性、稳定性方面与进口产品有一定差距;该类进口产品可与现有进口仪器配套使用;
2. 国产设备暂时无法达到进口设备的性能指标要求;
3. 该类设备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类产品。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采购进口设备仪器的需求属实,现有的同类国产同类产品在准确度、精密度、稳定性等方面不及进口设备,无法满足流动检测的要求,且该类设备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类产品,可以购进。
七、论证专家组:胡晓宁 李玉芳 刘烁 张珍 葛朝阳
八、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九、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进口设备论证公示在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进行公示。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购进口产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甘肃西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十一、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添洲
联系电话:(0931)8490292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449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西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鑫
联系电话:18609488781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南楼3层305室
甘肃西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