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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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为民实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109227-SZFWMSJL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10928-035011-2
本招标项目省政府为民实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省政府为民实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兰州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城发改备〔2021〕60号
招标人: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南河北路以北,规划道路以东,南滨河东路以西,青兰高速公里以东。
工程规模:本建设用地面积为16381.6㎡(24.572亩)。总建筑面积为7461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6610㎡,地下建筑面积为28000㎡,建筑基底面积为2800㎡,建筑密度为17.19%,容积率为2.85,绿地率为30.00%,本工程共有6栋单体建筑,户数为660户,住宅居住总人数为2112人,停车位为800个 施工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55000万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本工程为住宅工程二级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 本建设用地面积为16381.6㎡(24.572亩)。总建筑面积为7461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6610㎡,地下建筑面积为28000㎡,建筑基底面积为2800㎡,建筑密度为17.19%,容积率为2.85,绿地率为30.00%,本工程共有6栋单体建筑,户数为660户,住宅居住总人数为2112人,停车位为800个
本项目监理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内容及相关后续服务。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项目开始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质保期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4.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日期:2021年09月28日至2021年10月03日
5.2获取时间:2021年09月28日18时00分至2021年10月03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
5.3获取方式: 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电子版操作说明”。
获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24 小时,n≧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下同)
6.1递交时间:2021年10月20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号)网上递交
备注:1、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建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投标中需注意以下几点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需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2)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己加密的投标文件。
(3)根据本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开标会议。
(4)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项。
2、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要求如下:
(1)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铱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2)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招标人: |
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联络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33号 |
联 络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
邮政编码: |
730000 |
邮 政 编 码: |
730010 |
联系人: |
付婕 |
联 系 人: |
刘莉、王冬藩 |
联系电话: |
17693446342 |
联 系 电 话: |
15117202841、13919165565 |
传 真: |
|
传 真: |
0931-2909780 |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