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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交实业有限公司公交客运车辆汽车暖风采购项目
  • 时间: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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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客运车辆汽车暖风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公交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公交客运车辆汽车暖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欢迎通过单一来源公示且公示期无异议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协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BJZC-LZ-2021004

2.项目名称:公交客运车辆汽车暖风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预算金额:199万元/ 

5.采购内容:公交客运车辆暖风系统包括尾气加热器、车厢散热器、司机散热器、除霜器、暖气水泵、高压保温胶管、纯电动加热器、散热器、电子磁力水泵等。

6.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公交客运车辆暖风系统是根据车辆使用地域、气候、车型配置而设计适合的非标准定制产品,陕西中新南风商贸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为兰州公交客运车辆提供车辆暖风系统。该公司提供的公交车辆加热系统产品均为新南风加热制冷(沧州)有限公司生产,该生产厂家为行业的领军品牌,长期以来为郑州宇通、重庆恒通、厦门金龙、青年客车等各大厂家设计配套采暖产品。

陕西中新南风商贸有限公司是经新南风加热制冷(沧州)有限公司授权的负责西北地区业务的经销商,该公司提供的兰州公交客运车辆暖风系统,使用至今,一直运行良好。目前,兰州100%公交客运车辆使用该公司产品,本次采购货物均用于对现行车辆暖风系统进行维护维修,为保证车辆暖风系统运行的一致性、稳定性、配套性、安全性及经济性,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为陕西中新南风商贸有限公司。

7.合同履行期限:2022~2024年(共3个年度)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提供2020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

3.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必须是以上货物的生产企业或经厂家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并具有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1116日至20211118日。

2.受疫情影响,供应商可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等相关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02564346@qq.com,发送时应准确填写上述信息,否则对投标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邮件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报名单位。

3.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法人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以上所有资料扫描件一份,逐页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112609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27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收到谈判邀请函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参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公交实业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3号办公楼8

联系人:张海玉

  话:0931-26192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良志兰州之窗A1102

      人:魏晓芸

        话:0931-5161586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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