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10-15
- 来源:
兰州交通大学
部分房屋出租项目(四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GGZJY20240014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兰州交通大学委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兰州交通大学部分房屋出租项目(四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转让方:兰州交通大学
交易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交易方式 | 出租年限 | 面积(m2) | 起始价 (元) | 加价幅度(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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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大社区一楼临街商店(由北至南)16 | 网络 竞价 | 三年 | 27 | 91368/3年 | 200 | 9000 | 汉堡店 |
2 | 安宁西路100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50.44 | 55486/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3 | 安宁西路102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25.22 | 27743/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4 | 安宁西路104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25.22 | 27743/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5 | 安宁西路106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6 | 安宁西路108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7 | 安宁西路110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8 | 安宁西路112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36 | 39601/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9 | 安宁西路114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10 | 安宁西路116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11 | 安宁西路120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12 | 安宁西路116附1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13 | 安宁西路116附2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14 | 安宁西路116附3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15 | 安宁西路116附4 | 网络竞价 | 一年 | 36 | 39601/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16 | 安宁西路116附5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17 | 安宁西路116附6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18 | 安宁西路116附7 | 网络竞价 | 一年 | 36 | 39601/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19 | 安宁西路116附8 | 网络竞价 | 一年 | 36 | 39601/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20 | 安宁西路116附9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21 | 安宁西路116附10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22 | 安宁西路116附11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 | 198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23 | 安宁西路116附12 | 网络竞价 | 一年 | 50.22 | 55244/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24 | 安宁西路116附13 | 网络竞价 | 一年 | 25.22 | 27743/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25 | 安宁西路116附14 | 网络竞价 | 一年 | 25.22 | 27743/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26 | 平凉路138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30 | 360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27 | 天水南路297附8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4 | 26880/年 | 200 | 5000 | 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业务。 |
28 | 平凉路140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62 | 744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29 | 平凉路与民主东路路口204、206号(六楼)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80 | 64800/年 | 200 | 5000 | 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业务。 |
30 | 民主东路177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20 | 24000/年 | 200 | 5000 | 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业务。 |
31 | 天水南路297附3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4 | 2688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32 | 天水南路297附5-1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4 | 2688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33 | 天水南路297附6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30 | 576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34 | 天水南路297附10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200 | 3840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35 | 天水南路299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45 | 86400/年 | 200 | 5000 | 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业务。 |
36 | 平凉路188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5 | 216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37 | 平凉路190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5 | 216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38 | 平凉路192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5 | 216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39 | 平凉路194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15 | 216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40 | 平凉路196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30 | 432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41 | 平凉路200号 | 网络竞价 | 一年 | 30 | 43200/年 | 200 | 5000 | 经营服饰、百货、广告、咨询、家用电器、眼镜、美容美发、药品药材及鲜花店等; |
(二)付款方式
标的物1: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一次性交清三年的全部承租费。
标的物2-41: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一次性交清全部承租费。
三、受让方的资质条件
1.标的物1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标的物2-41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交易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3日0时至2024年10月25日24时。
(二)提交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3日0时至2024年10月25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受让方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交易一网通办”,进入“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的注册。网址:https://gxpt.ggzyjy.gansu.gov.cn/accounts/login
(2)意向受让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权益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36.142.15.25:8090/TPBidder
3.报名材料
(1)交易申请表
(2)资格文件:
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②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③保证金打款凭证。
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②2022年或2023年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企业财务报表(此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保证金打款凭证。
(三)资格审核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后,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3日0时至2024年10月28日24时止。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确认后,意向受让方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交易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3分钟。本次转让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二)交易时间:2024年10月29日9:30开始
(三)交易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权益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36.142.15.25:8090/TPBidder
六、确定受让方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竞得人确认后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取得受让方资格,成为受让方。
七、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式
(一)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
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时,选择公告中规定的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保证金子账号,于2024年10月13日0时至2024年10月25日24时止,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缴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出具通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
转让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受让方必须一次性交清全部承租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转让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931-4955687。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受让方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受让方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转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租赁合同、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经转让方确认后,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与国有资产交易价款收入一并上缴省财政。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遵循以下条款:
1.受让人须接受兰州交通大学日常监管,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院师生的正常生活。
2.受让人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
3.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必须收回房屋、场地的,受让人应无条件退租,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损失。
4.经营期内,受让人擅自停止或退出经营的,受让人承担所有的损失。
5.标的物2-41成交后,受让人所经营项目在签订合同前需报兰州交通大学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审核备案。
6.所有标的物均不得经营餐饮(标的物1除外)、易燃易爆危险品、腐蚀性业务、互联网上网、歌舞剧本娱乐、有污染有噪音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旭博 郑晶君
联系电话:0931-2909205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技术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18719780125
附件:交易申请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申请表
申请项 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兰州交通大学部分房屋出租项目(四期) |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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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信息 | 企业名称 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姓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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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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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需要对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情况作出承诺) 承诺事项:本企业/个体工商户/本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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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将承担信息不实产生的责任。 申请人:(公章/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