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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 时间:2025-07-01
  • 来源:

一、征集邀请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拟对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项目基本情况

征集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需求:入围2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医院病人提供专职陪护服务,陪护人员根据病情需要或病人(家属)需要,为其提供专职陪护,负责生活护理,不能从事医疗性及相关技术性的护理工作,服务费用由病人或其家属支付收费标准及陪护要求详见附件

三、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若服务内容等无实质性变化,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本框架协议可再行续签一年。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相关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以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平台

7.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五、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条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按本项目框架协议征集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进行审查。

七、本项目审查集中受理时间

征集期限:2025年71日至710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至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综合楼3楼护理部办公室,于法定时间内进行受理。2025年711公示入围结果。与入围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八、征集人联系方式

征集人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北大街31号

联系人:齐玲凤

联系方式:13884159913


附件:
响应文件(格式).docx
附件:收费标准及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要求.doc
西峰区人民医院无陪护合同(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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