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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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兰张三四线甘肃牵引站33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金昌段)”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切实从源头上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关于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甘稳评办发〔2015〕2号)和《武威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国网金昌供电公司委托甘肃光明电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兰张三四线甘肃牵引站33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金昌段)”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张三四线甘肃牵引站33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金昌段)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单位:国网金昌供电公司
4、项目建设地:永昌县河西堡镇、水源镇、朱王堡镇;金川区宁远堡镇、双湾镇。
5、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兰张三四线(金昌段)露泉滩牵引站、沙沟牵引站主供、备供线路共计四条330千伏线路。其中露泉滩牵引站主供线路从已建上河湾330kV变电站新出1回330kV线路,至露泉滩330kV牵引站,形成1回上河湾变-露泉滩牵引站330kV线路,全线按单回铁塔架设,线路路径长度约为22.8km(河西堡镇)新建铁塔约61基,备供线路从已建金昌330kV变电站新出1回330kV线路,至露泉滩330kV牵引站,形成1回金昌变-露泉滩牵引站330kV线路,全线按单回铁塔架设,线路路径长度约为31km(河西堡镇、宁远堡镇)新建铁塔约80基;沙沟牵引站主供线路从水源750kV变电站新出1回330kV线路,至沙沟330kV牵引站,形成1回水源变-沙沟牵引站330kV线路,全线按单回路铁塔架设,线路路径长度约为24.1km(水源镇、朱王堡镇)新建铁塔约60基,沙沟牵引站备供线路从已建双湾330kV变电站新出1回330kV线路,至沙沟330kV牵引站,形成1回双湾变-沙沟牵引站330kV线路,全线按单回路铁塔架设,线路路径长度约为19.4km(朱王堡镇、双湾镇、宁远堡镇)新建铁塔约52基。同期水源750千伏变电站、双湾330千伏变电站、金昌330千伏变电站各扩建330千伏出线间隔1回。
6、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约为17519万元,其中20%来自企业自筹,80%来自银行贷款。
7、项目建设必要性:新建铁路兰州至张掖三四线武威至张掖段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抢抓交通强国建设新机遇,乘势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新动能,助力形成西部大开发新格局的需要;是补强甘肃省西翼现代化交通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需要;是完善出疆通道格局、保障兰新高铁通道稳定灵活运行,构筑甘肃省西翼城际骨干线,完善区域高铁网布局的需要;是进一步释放兰新线运能,提升陆桥通道货运保障力,优化大陆桥走廊运输结构的需要;是为甘肃交通发展厚植生态底色,保障河西走廊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引领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新建铁路兰州至张
掖三四线武威至张掖段的建设对于促进甘肃省社会、经济、交通发展均具有重要推动意义。
为满足新建铁路兰州至张掖三四线武威至张掖段金昌境内露泉滩牵引变的供电需求,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风险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风险调查的对象为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项目主体在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及生态环境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三、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分析
根据对各类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兰张三四线甘肃牵引站33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金昌段)社会稳定重点关注因素如下:
1、占地补偿风险;
2、资金筹措和保障风险;
3、生态环境影响风险;
4、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风险;
5、农民工劳资纠纷管理风险;
6、文明施工管理风险;
7、社会环境影响风险。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对“兰张三四线甘肃牵引站33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金昌段)”社会稳定风险有任何意见建议,均可通过电话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国网金昌供电公司及第三方稳评公司甘肃甘肃光明电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周期
自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5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国网金昌供电公司
联系人:王国栋
联系电话:15393581543
2、第三方稳评公司:甘肃甘肃光明电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付小鹏
联系电话:13679484411
特此公示!
国网金昌供电公司
甘肃甘肃光明电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