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1-06
- 点击:2862
- 来源:省发改委网站
甘发改财金〔2020〕864号
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经济研究院(省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强化信用信息跨部门、跨领域共享应用,提高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111号)规定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要求 ,现将《甘肃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归集事项涉及56个部门和单位,共包含280项信用事项。
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确定具体承办人员,积极与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对接,根据《目录》所列事项,按照合法、必要原则,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相关信用信息。
三、省经济研究院(省信息中心)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衔接,积极做好数据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对归集的信用信息要通过“信用中国(甘肃)”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将“红黑名单”信息要及时推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四、我委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规范指导,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对各部门和单位信用信息归集报送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五、《目录》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部门和单位工作实际,适时动态调整。
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联系人:张 玺 8800215
张倩凝 8800213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