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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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发改电〔2021〕50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抓项目促投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尽可能把疫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巩固提升全省投资增长良好势头,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的意见》(甘办发〔2021〕15号)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省列重大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一)项目要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和专项建设方案。
(二)项目要契合“三新一高”要求,具备代表性、示范性、带动性,突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紧扣“一带一路”“两新一重”、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建设、央地合作发展等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三)项目要有一定体量,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2亿元以上,社会事业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可适当降低标准,各地区申报重大项目总量要能够支撑当地2022年投资增长目标,切忌盲目凑数。
(四)项目要具备一定前期条件,其中,续建项目要求按计划正常推进,计划新开工项目要求主要前期工作已完成,预备项目要力争在2022年内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申报项目原则上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
二、申报项目类型划分
省列重大项目按行业类型划分为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经贸物流、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及科技创新、社会民生、文化旅游、城镇基础设施等;按项目实施进度分为续建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和预备项目,其中,续建项目是指2021年及以前年度已落地建设且2022年继续建设或竣工的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是指主要前期工作已完成且确保2022年上半年能开工建设的项目,预备项目是指2022年能完成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且有望在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时限要求
2022年省列重大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项目初始填报。一是所有项目建设单位须在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tzxm.fzgg.gansu.gov.cn/)注册账号,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二是所有申报项目须为项目储备库中项目,还未进入的,如计划新开工项目,则需按照既有程序先申请进入项目储备库,再进行后续操作。三是原则上申报项目应已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确属打捆项目、保密项目等无法取得项目代码的,可直接填报。
(二)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建设单位登录在线平台,进入重大项目模块,选择已经进入储备库的项目,完善项目计划信息,包括年度(选择2022年)、项目分类、建设阶段、当前项目工作进度、截至2021年底完成投资(预估)、2022年计划投资,2022年形象进度目标等内容,同时上传加盖公章的《2022年度省列重大项目申请表》,确认无误后按照项目隶属关系选择提交。其中,市(州)、县(市、区)项目提交项目所在地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省属项目提交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中央在甘单位项目直接提交至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初审。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登录在线平台审批端(http://59.219.240.64/),依据重大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审核同意的点击报送,审核不同意的退回项目储备库,同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出具市州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告,与《2022年度省列重大项目申请表》一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在线平台。初审工作须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前完成。
(四)省级审核确认。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登录在线平台审批端(http://59.219.240.64/),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在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会议审议后,提请省政府审定。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填写项目信息,深入研究分析项目实施的利弊因素,科学合理地提出项目2022年计划完成的目标任务,详细填写2022年度项目计划完成的形象进度、年度计划投资、重要时间节点等内容。项目名称及代码、总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构成、建设年限等,要按照已批复的内容填写。计划新开工项目和预备项目要准确填写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办理情况。
(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筛选申报重大项目,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有关方面沟通对接,确保项目质量和数据准确,防止不成熟的项目列入申报名单。
(三)申报续建项目和预备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要确保能够完成,计划新开工项目要确保能够按计划开工建设并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省列重大项目一经审定,不作调整,将按省政府审定的计划目标进行考核。
(四)2022年省列重大项目申报、审核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申报程序和要求,加强账号使用和权限管理,确保项目申报审核规范有序。本通知所列附件请从“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改工作重大项目专栏”下载,填写《2022年度省列重大项目申请表》时请不要改变表格格式,表头位置须注明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文 玮 杨振升 0931-8929204(兼传真)
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