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首页 / 发改视点/ 正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常态化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08-01
  • 点击:0
  • 来源:价格处

甘发改价格〔2024〕481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发改电〔2024〕185号)要求,决定常态化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

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要按年度逐年开展,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当地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制定常态化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主体责任,紧盯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取得预期成效。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2〕403号)要求,围绕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收费、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内有关收费、清理取消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清理规范其他不合理收费等方面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全面掌握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具体情况和问题,摸排查清投诉举报线索,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分析,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地要于每年8月中旬前完成自查自纠,对清理规范水电气暖收费项目和金额情况,按要求填写附表1、2、3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及时坚决做好问题整改

各地要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边整边改、销号管理。同时,要依据国家及省上的最新政策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不再征收,对已降低的收费标准坚决执行到位,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不断提升水电气暖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联合执法强化督查检查

为督促各地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展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情况联合检查。联合检查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交流、“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并对以前年度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发挥警示作用。

各地要全面梳理总结水电气暖领域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效、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下一步措施等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年10月底前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对于未严格规范开展工作或未如实上报相关情况的,我们将按程序反馈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通报。

联系人:冯  斌(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931-8929313   传真:0931-8929314

联系人:王 燕(省住建厅)

联系电话:0931-8929388   传真:0931-8929730 

联系人:朱建军(省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931-8533275   传真:0931-8533551

联系人:田 甜(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

联系电话:0931-2954861   传真:0931-2954805

附件:

1.XX市(州)XX年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明细表

2.XX市(州)XX年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3.XX市(州)清理规范水电气暖收费项目及金额统计表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