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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风·两会热评】新形态就业 权益保障要跟上
  • 时间: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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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新甘肃

  任冠青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一个特别的社会群体,他指出:“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成为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

  说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能听上去比较抽象,可是谈到其中具体的人,我们却无比熟悉。每天在大街小巷穿梭的外卖快递小哥,让出行更方便的网约车司机,提供上门服务的做饭整理收纳师……如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者早已成为城市运行的“毛细血管”,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也孕育了无比广阔的市场活力。据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21年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8400万人,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多人。“看见”他们的现实困境,保障好他们的劳动权益,不仅对于稳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社会温度的体现。

  要看到,正因这些就业领域新近产生,劳动关系复杂,技术手段和组织方式都有较大革新,社会缺乏经验准备,一些劳动者都处于缺乏社会保障的状态。从近些年引发社会热议的现象中,不难窥见他们普遍存在的困境。

  平台算法下,外卖骑手常常会“困在系统里”,虽然外卖、快递等行业的组织形式较为松散,但他们的劳动强度其实一点都不低,如何切实保障他们的休息权,保障他们有底气向过度劳动说“不”的权利,成为必须直面的问题。

  对此,首先要明确各类劳动关系的性质,划定好双方的权利责任边界。特别是在劳动者与平台实力悬殊较大的情况下,如果不明确规定,劳动者权益可能难以保障。尽快出台规范化的用工示范文本,规定好不同劳动关系下,平台应该就劳动者的报酬、休息时间、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权益进行何种保障,才能使双方权责更加清晰,避免劳资矛盾变为一笔糊涂账。

  另外,要从整体的制度层面入手,建立与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高度适配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不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囿于户籍限制,无法在就业地参保。可事实上,整日在外奔波的外卖员、快递员们,发生事故的概率较高,更需要这样的安全保障。正如有代表委员所建议的,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鼓励他们就地参保,做到应保尽保。

  “看见”他们的现实需求,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兜底保障,应该成为社会进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