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获得2011年甘肃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进行表彰的决定
- 时间:20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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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发〔2011〕14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振兴,引导和鼓励我省广大企业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甘肃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获得名牌产品企业表彰奖励办法》,省政府决定,对获得2011年甘肃名牌产品称号的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122户企业予以表彰,并对每个名牌产品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树立追求卓越质量的典范,努力打造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全省广大企业要以受表彰企业为榜样,树立品牌意识,坚持科学管理,勇于技术创新,积极争创新的名牌产品,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努力提高“甘肃制造”的质量水平,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获得2011年甘肃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及产品名单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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