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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2〕27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门协调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协调会议”),现将组成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协调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郑玉生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智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赵旭东 省科技厅副厅长
刘保平 省工信委副巡视员
赵喜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宏毅 省人社厅副巡视员
陈牧原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政民 省环保厅副厅长
刘志民 省农牧厅副厅长
王 旭 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存文 省卫生厅副厅长
梁云才 省国税局副局长
白继成 省地税局副局长
刘光华 省统计局副局长
张新兰 省政府金融办副巡视员
朱晓力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柳 楼 甘肃省银监局副局长
李文瑞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协调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郑玉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经召集人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协调会议及办公室职责
协调会议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和指导全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制定我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促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和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工作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组织对相关工作的考核评价。
协调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会议日常工作,牵头编制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对产业规划、政策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产业重大专项、重大课题研究,开展产业运行监测分析,定期向协调会议汇报产业发展动态;承担协调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协调会议工作规则和相关要求
协调会议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协调会议,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