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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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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1〕19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甘肃省“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体现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探索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的改革方向,着眼于解决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发展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改革攻坚,加强对中长期改革的指导,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一五”改革奠定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我省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实现总体小康并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总体工作思路和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了新突破。

  (一)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十一五”以来,我省继续实施2004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76”国有企业改革攻坚计划,80%以上的国有企业转入了产权多元化的公司制发展轨道。各市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任务基本完成,全省146户政策性破产企业改制重组已基本完成破产终结任务,其中“十一五”期间实施政策性破产的51户企业已完成48户。省属及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和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全面完成,省属非工业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正在平稳有序进行。

  (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十一五”期间,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编制完成了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三个规划”(《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2008—2012年发展规划》、《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2008—2012年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2008—2012年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和“四个意见”(《甘肃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实施意见》、《推动甘肃省中小企业出口工程实施意见》和《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步伐加快,建成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54户。信用担保体系逐步完善,全省担保机构已发展到78家。截至2010年底,我省私营企业达到80141户、从业人员814098人,个体工商户527014户、从业人员960829人。2010年,全省民间投资完成1370.6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0.6%。

  (三)农村综合改革和涉农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1.农村土地经营体制不断完善。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06〕92号)和《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30号),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培育土地流转主体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截至2010年底,全省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198.7万亩,较2005年增加119.3万亩,流转承包耕地的农户43.2万户,占承包户的10%。在合水、泾川、清水、永靖、宕昌、临泽、安定等县区试点的基础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截至2010年底,全省完成勘界确权面积5186.73万亩,占应改林地面积5553.87万亩的93.39%。

  2.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在乡村行政区划调整已经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了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农村教育收费“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债务得到全面化解。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模式,全省有41个县市成为“省直管县”。推行“一事一议”,逐步将全省50%的县市区列入财政奖补范围,政策效果明显。

  3.涉农领域改革积极展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步伐加快,截至2010年底,已设立村镇银行8家,资金互助社4家,累计投放“三农”贷款23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稳步展开,截至2010年底,已批设小额贷款公司106家,注册资本金合计20.3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8.33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截至2010年底,全省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5109家,成员总数达到47.6万人。

  4.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甘肃省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委办发〔2008〕9号)。9个国家级试点镇和43个省级试点镇通过改革,已初步成为工业经济集中区、现代农业实验区、人口转移集聚区、要素利用集约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区。以兰州、金昌、嘉峪关3个试点市和11个试点县为重点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正在逐步展开。

  (四)行政管理体制和宏观改革步伐加快。

  1.省上制定实施了《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省委发〔2009〕9号)、《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各市州和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印发实施,“三定”方案全部完成。省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已由原来的2315项减少到572项(不含暂放5项),累计取消、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738项,减幅达75.1%。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重点实施了“内部监督制约”、“相对集中审批或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向社会公开承诺”三项制度,有效解决了部分政府部门“重审批轻服务、重权力轻责任”的问题。

  2.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先后分6批在省直有非税收入的71个部门及所属235个执收单位组织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了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调整了烟产品消费税政策,重新核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建立了以税收筹集公路发展资金、调控能源消费的新机制。

  3.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措施,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得到落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规范。相继成立了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等省级投融资主体,为资产、资源和投资要素整合提供了平台。首次成功发行100亿元中期票据和6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填补了我省在新型债务融资方面的空白。

  (五)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1.金融和资本市场发展步伐加快。信贷投放规模和水平迈上新台阶,截至2010年底,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4433亿元,比“十五”末增长2.3倍;新增贷款783亿元,比“十五”末增长6.4倍;中长期贷款余额2701亿元,比“十五”末增长3倍,在西北5省中排名第二。“十一五”期间,5户企业首发上市,募集资金15.9亿元;22家上市公司5年累计募集资金237.68亿元。建立了102家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2.矿产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成立了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形成了矿业权交易有形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全面加强,建成1个省级、4个市级市场中心,省级人才市场累计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828场,提供各类就业岗位171.6万个,50多万人通过市场实现就业。

  3.市场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全面实施“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工程”和“农超对接”,在全国率先实施了“退市还路工程”,大力推进城市“双进工程”。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民族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甘商运字〔2008〕262号),进一步促进了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六)社会领域改革取得进展。

  1.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十一五”末全省就业总量达到1523.4万人。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由“十五”末的17万人增加到了“十一五”末的2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5年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2151.8万人次,比“十五”末增加1125.9万人次,增长73.16%。

  2.社会保障扩面工作成效明显,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2010年底,全省城镇参加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242.5万人、290.5万人、164.2万人、130万人和82万人,参保率分别为86.61%、99.17%、91.22%、72.87%和45.97%,比“十五”末增长22.29%、53.5%、2.64%、85.53%和104.9%,基本解决了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三大历史遗留问题”。全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人数分别达到86.9万人和318.9万人,分别占全省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的比例为13.2%和16.3%,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建立了省、市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出台了《甘肃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立了医改5项重点任务并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3项医保的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先后分三批在全省各市州及县市区启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

  4.教育事业发展改革积极展开。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两基”攻坚任务全面完成。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结构渐趋合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专任教师合格率和教育经费投入等5项教育发展主要指标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与全国教育平均水平差距有所缩小。

  5.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改革,组建了读者出版集团、省新华书店集团等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甘肃日报社、省广电总台积极推进宣传经营两分离、制播分离改革。完成甘肃省杂技团、文化出版社、兰州电影厂、影像出版社等多家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兰州、嘉峪关、天水等10个市州组建了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兰州、嘉峪关市实现了文化、出版、广播电视三局合一。全省文化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1.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了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市州政府、重点企业积极参与的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污染减排工作机制。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10〕46号)、《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50号),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开展绿色照明及高效电机等节能产品推广,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严格项目用能管理,全面推进清洁发展机制,“十一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逐步完善循环经济工作体制。先后出台了《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08〕70号)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了城市、园区、企业等不同层面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我省成为首个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循环经济由局部试点扩展到整体推开,以循环农业、循环工业为主体,循环第三产业为补充的循环经济体系正在完善。

  (八)科研院所改革和人才工程建设向前推进。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省委发〔2006〕20号),省属科研院所改革工作取得了实际进展。省属开发类院所中的省膜科学研究院等7家科研院所已完成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省化工研究院等5家科研院所通过股份制改造,管理人员、科技人员不同程度持股。省科学院已完成了从科技事业型单位向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产业为主体的科技经营型企业的转制。省农科院等14家科研院所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共建成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了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体系建设、领军人才培养、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智力回归等一系列人才工程。

  (九)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

  1.招商引资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长46%,国内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年均增长74%,“可口可乐”、“杜邦”等一批世界五百强企业落户甘肃,外商投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实现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9.68亿美元,比“十五”末翻了一番多。5年间累计实现对外投资6.69亿美元,比“十五”末翻了近四番。

  2.外贸结构得到优化。外贸进出口恢复性增长,“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22%。全省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已超过1963家,比“十五”末增加1000多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所占比重由“十五”末的58%下降到31%,农产品、机电、高新产品出口占比由27%提高到36%。
总体看,“十一五”时期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决策部署,针对制约发展的体制障碍进行重点突破,措施得力,一些重点领域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向前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十二五”改革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层面看,全球经济正在缓慢复苏,但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持续,经济全面复苏的基础并不稳固,不确定因素增加。为迎接全球经济形势变化和挑战,主要国家纷纷调整政策,在调整发展战略、创新体制机制、重塑国家实力等方面进行筹划。从国内看,我国全面实施并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阶段,面临很多机遇,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未来发展不能简单复制其他国家从低收入阶段迈向中等收入阶段的路径和模式,必须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探索完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从我省看,经济社会总体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在增多,特别是国家相继出台了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但是,我省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的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贫困人口多、结构矛盾突出等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体制现状同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体制环境仍有许多不相适应之处。一是市场化改革进程与要素自由流动的要求不相适应。国有非工业企业和垄断行业改革迟滞,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滞后,农村微观经济的创新能力较弱,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问题明显,要素市场化程度低。二是以科技研发及人才培育为主的创新支撑体系尚不健全。科技体制和用人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较弱。三是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体制滞后。节水与水权交易制度的实施有待扩大和深化,排污权交易市场、碳汇交易市场尚未建立,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需进一步完善。四是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的政府转型尚未完全到位。行政审批事项仍需继续削减和调整,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财税、金融、投融资等体制改革需要不断深化。五是社会领域改革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保障能力仍较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展慢,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六是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低,对外开放步伐仍需进一步加快。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也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对国内外新形势和我省发展现状,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攻坚力度,不断消除体制机制束缚,充分发挥改革创新在调动人的积极性、拉动投资、创造市场需求、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积极作用。

  三、“十二五”改革的总体思路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的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家支持甘肃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以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围绕建设工业强省、文化大省、生态文明省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攻坚克难,锐意创新,针对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新的突破,不断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注入活力、增强动力、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发展来推进改革,用加快改革来保障和促进发展,实现改革和发展的相互促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全省人民在推进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鼓励改革创新和大胆探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针对制约发展的体制障碍,实施重点攻坚;坚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推进改革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使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相适应,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与体制创新。

  (三)工作思路。

  按照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我省“十二五”改革任务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按照国家的部署,结合甘肃实际,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主要是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教育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8个方面。二是根据推动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实施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突破。主要是在推进国企改革、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创新投融资方式、建立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支撑的体制机制、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及对外开放等8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四、结合甘肃实际,积极推进国家部署的重点领域改革

  (一)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巩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解决好职责交叉重复问题。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继续扩大强县扩权试点范围。稳步推进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提高机关运行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继续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工作,对省级政府部门及中央在甘单位目前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审核和确认,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努力减少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项目,实现“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行政审批项目基本合法、一致、统一”的目标。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完善省、市、县网络审批系统和政务大厅运行机制。

  3.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继续实施甘肃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甘政发〔2010〕9号),不断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与制度建设,重点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

  (二)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增加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加大对“三农”、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投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础上研究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2.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配合国家总体税制安排,统筹地方税税目税率调整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逐步优化税制结构和税权配置,构建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税制安排。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制规定,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推进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改革,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

  (三)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1.以明晰产权为基础改革煤炭价格。明晰煤炭资源的产权,界定开采企业的责任,促使企业采矿交足资源费用,杜绝无成本、低成本开采现象。积极争取国家建立地勘基金,承担价格改革和税费改革的部分社会成本。探索建立科学的煤炭成本核算体系,全面反映煤炭的资源成本、生产成本和环境成本。

  2.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价格改革。建立石油、天然气企业内部上下游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对部分弱势行业和弱势群体适当补贴的机制等。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逐步取消价格“双轨制”;理顺石油、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石油、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3.稳步推进水价改革。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科学的水权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调节作用。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深化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推行终端水价制度。探索建立财政适当补助农业灌溉工程运行管理费用制度,修改完善农业水价成本核算监审办法。继续抓好国家级和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4.建立健全环保收费和排污权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环保收费制度,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继续完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探索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形成能够反映环境容量和资源稀缺程度的排污价格体系,建立健全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和污染减排约束机制。

  5.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对于禁止开发区域,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强化生态补偿的税收调节机制,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积极争取将我省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功能区等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按照谁开发、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

  (四)加快就业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

  1.加快完善就业促进机制。坚持以扩大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市场化就业导向,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优化就业和创业环境,大力创造就业机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的职业培训体系,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对进城农民工的安居扶持。强化“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全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2.加快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努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规范高收入者收入。建立健全“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共决、政府监督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建立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和监管制度。切实发挥好税收在二次分配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五)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以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伤有所补、人人享有基本保障为目标,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完善保障体系,健全保障机制,增强保障能力,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建立适应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和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以及“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问题。努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提高大病与住院费用报销水平。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统筹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大力发展补充性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覆盖面;基本建立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和非职工群体养老保障制度;实现村干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并轨。

  (六)加快教育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全力组织实施好我省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14项改革试点项目。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重点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力争使每个乡镇都有1所中心幼儿园。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加快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我省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持高等院校参与重大产业项目科技攻关。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健全保障机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出资捐资办学,全面清理对民办学校的歧视性政策,健全公共财政、税收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形成以政府为主体、全社会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高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合作办学、课程改革等方面的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办学制度。

  (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成果,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力争使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门诊统筹,住院病人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加快村卫生室建设步伐。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成基层医药卫生体系综合改革,取消“以药养医”,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加快县以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和补偿机制改革的路径。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立足我省实际,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大力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广泛推广应用中医药服务。

  (八)加快文化体制改革。

  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一般性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体制改革要有突破性进展。巩固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全行业转企改制成果,推动已转制的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成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大力推动跨地区重组和提高产业集中度,做大做强做优一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培育文化领域的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建立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报刊发行体制改革,重点推动报刊剥离发行部分,组建发行公司,鼓励报刊发行资源进行整合。推进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组建一批坚持正确导向、面向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面向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影视节目提供商。力争到2015年,完成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新的文化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立较为完善的文化产业体系,力争到2015年增加值超过120亿元,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五、根据跨越式发展要求,实施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突破

  (一)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快国有经济战略调整上取得新突破。

  1.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全面完成省属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对完成政策性破产的企业,以存量资产为主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继续整合理顺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母公司的管理体制和产权关系,健全并完善企业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妥善解决原省机械集团公司、省医药集团公司等4大集团改革重组后的历史遗留问题,继续探索企业办社会职能市场化改革的有效途径。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好厂办大集体改革。

  2.加快国有经济战略调整。进一步加强与央企及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对接,开展多领域合作,争取在引强入甘上有新突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引导国有资本加快向支柱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质国有资产加紧向主营业务积聚,依托优质资源开发,推动煤电、冶金、建筑等领域的企业资产重组,进一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实现省内企业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培育1—2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

  3.继续推进省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针对省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所在不同行业的实际和特点,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一行一策和一企一策,形式多样,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稳步实施。对有资产条件、能够维持生产经营的企业,鼓励企业间进行整体或兼并重组;对有一定资产条件、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通过改制转换经营机制,重组为民营企业;对没有资产条件、已停止经营活动的“空壳”类企业,可清算注销退出市场。

  4.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将出资人“管资产、管人、管事”三项主要职责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进一步完善国家出资企业制度,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调整优化内部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提供制度保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制度,依法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在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1.完善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我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62号),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特别是在一般性竞争领域和适合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领域,为民间资本进入创造更大的空间。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逐步扩大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大力开展全民创业,力争到“十二五”末期我省非公经济比重达到40%以上。

  2.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并支持综合服务与专业服务组织发展,加快在中小企业集聚区域及行业建立、充实和完善一批服务平台,重点培育一批支撑力强、公信度高的示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投资融资、技术支持、市场营销、产权交易、信息服务、人才培训、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3.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和体系。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制定合理的中小企业信贷比重。健全和完善省、市、县三级信用担保再担保体系,建立政府类担保公司资本金注入和担保风险代偿补偿机制,放大信贷规模,提高全社会信用担保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集合债票据,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建立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及失信惩罚机制。

  4.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在信贷、税收、环保、土地及相关产业政策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开展电子商务,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创新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和交易制度,有效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

  (三)在创新投融资方式上取得新突破。

  1.着力培育壮大各类市场化的投融资主体。加强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积极推动并规范发展各类政府投融资平台。按照资产和负债、投入和产出、现金流入和流出“三平衡”原则,做实各级投资公司资产和现金流,完善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鼓励支持发展市州城投、水务控股、地产等控股集团,积极开展债券融资,提高城市重大项目的投融资能力。积极发展能源和优势资源类市场投融资主体。

  2.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全面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做好上市资源培育。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争取实现金川公司、白银公司、兰石重装、华煤集团、读者集团、佛慈集团、兰石重工、甘肃稀土、陇能电投、敦煌旅游等企业在国内主板市场上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票据),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强债券和期货市场建设。发展壮大产权交易市场,积极推进各类产权、矿权、林权、特许经营权、社会公共资源开发权等进入产权市场交易。引进战略投资者尽快完成华龙证券的增资扩股,将其培育成竞争优势突出的全国性综合类券商,充分发挥其上市保荐、股票承销、债券承销的融资功能。

  3.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推动敦煌银行尽快挂牌营业并逐步发展壮大。支持兰州银行实施跨区域发展。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始终坚持“三农”服务方向,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银行,创造条件设立甘肃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县域和“三农”金融服务领域,重组改造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4.大力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围绕把兰州打造成西北地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目标,抓好银政、银企对接,积极拓宽银行信贷投放出口,争取国有商业银行对我省重大项目贷款需求的支持。继续加大“引行入甘”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全国性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鼓励进行金融创新。支持信托投资、融资租赁等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拓展业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5.重视创新融资工具的综合运用。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专业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依托我省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设立投资基金。重点抓好循环经济产业基金、新能源产业基金、生物医药产业基金、文化旅游产业基金的落实。积极吸引私募股权基金机构入驻,尝试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积极采取建设—经营—转让、建设—转让等融资方式,解决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  

  (四)在创新统筹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1.建立健全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体制。认真贯彻省委“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发改西部〔2009〕1500号)以及《酒泉—嘉峪关区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10〕160号)、《兰州—白银经济区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11〕112号)、《金昌—武威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11〕169号)等区域发展规划,积极配合国家完成并实施好兰州—西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统一建立健全相应的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程和职责范围,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具体指导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化配置资源和要素,支持跨地区和各地区各具特色的功能组团,实现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积极发展跨省区的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关中—天水经济区、兰(州)西(宁)经济区建设,加强与关中、成渝、乌昌、西格、宁东等区域的经济技术合作,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共同发展。

  2.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协商互动制度。在跨行政区的各经济区建立对口协商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衔接,及时交流通报信息,讨论合作事宜,共同商定合作方向、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集群布局、加强环境保护等重大措施和具体方案,努力消除推进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增强区域协调发展的内生动力。

  3.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的互动机制。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引导产业转移。健全互助和扶持机制,适应重点区域率先发展和其他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把我省经济增长较快、比重较大的重要区域发展与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扶贫攻坚结合起来,加快各经济区之间的融合步伐。

  (五)在创新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1.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流转制度,探索解决承包地入股、抵押以及租赁经营等问题。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按照国家部署,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试点。

  2.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完善征地程序,探索公益性征地按市场价补偿办法。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并已经确权为经营性的集体建设用地,探索采取出让、转让等多种方式有偿使用和流转,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探索用经济手段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流转,探索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和补偿机制。

  3.着力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以我省3个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市和11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县为重点,继续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兰州市、金昌市、嘉峪关市要通过试点率先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其他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要把规划编制作为推进一体化的首要前提,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关键,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着力点,把建立一体化制度体系作为保障,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劳动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管理,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带动能力和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加强对农村社会事业、基础建设投入支持力度,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劳动就业统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继续做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以国家和省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镇为依托,继续加大交通、供水供电、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以政府引导为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小城镇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小城镇建设资金。深化试点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服务功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要率先在各试点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进入门槛。进一步修订完善支持试点镇发展改革的相关政策,使试点镇真正成为工业经济集中区、现代农业实验区、人口转移集聚区、要素利用集约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5.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着力破解农村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支持“三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并鼓励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及农户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培育和发展富有竞争性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消除农村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试点覆盖范围,制定出台《甘肃省加快村镇银行发展的意见》,探索建立和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长效机制。

  (六)在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支撑上取得新突破。

  1.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围绕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继续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进一步扩大科研院所在科技经费、人事制度等方面的决策自主权,不断提高科研机构内部创新活动的协调集成能力。依据不同类型科研院所属性,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开展科研院所创新能力绩效评价工作试点,在行业科技竞争力、自身创收能力、公共产品供给、社会公益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促进科研院所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

  2.构建新型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在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依托重大产业和科研项目、重点科研基地、企业技术中心,以产业化应用为目标,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加强与重大项目的对接。推进兰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力争建成以兰州—白银核心经济区为中心的科技创新聚集区,打造陇东、河西科技成长带及区域性创新“小高地”。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提升科技发展能力。

  3.健全完善人力资源支撑体系。深入实施《甘肃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甘发〔2010〕17号),依托支柱产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点学科,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实施领军人才、“科教兴省”人才、“工业强省”人才、新农村建设人才等我省确定的“十二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才培育、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开发投入等方面的政策机制,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启用一批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学科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起引领作用的实用型人才。建立健全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通过设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重点领域专项人才需求目录等办法,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七)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1.加快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改革。制定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现有行业协会商会在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脱钩。加大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力度,重点在我省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优势行业和入世相关领域中,组建和培育一批由骨干企业牵头发起、同业经济组织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按照市场经济模式规范运作、功能较为健全的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大力培育扶持公益类、慈善类社会组织,逐步建立各级社会组织的培育中心。对社会组织以及公共服务给予税收和财政政策扶持。加快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机制。

  2.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进一步完善落实我省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农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着力增强服务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农超对接”,积极动员和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林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国家涉农建设项目的具体办法。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建立专业性联合体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拓展合作空间,扩大合作领域。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我省信用信息征集、互联互通、信用公开等有关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要求,加强统一指导和协调,积极整合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以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查询服务网络建设为切入点,以银行和工商部门的信用信息平台为支点,全面规范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组建全省统一、规范、公开的征信及查询系统。发挥政府信用的示范和引导作用,积极开展诚信企业、诚信社区、诚信乡镇和诚信城市建设活动,加强行业自律,运用激励和惩罚手段引导规范企业与个人信用行为。

  (八)在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1.优化外贸促进体系。围绕“扩规模、调结构、转方式、增效益”,坚持“抓大、促小、育新”,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积极落实国家和我省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不断完善进出口激励导向机制,鼓励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培育农产品扩大出口,促进文化产品出口,不断提高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改革外贸监管体制,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效率,推动外贸发展再上新台阶。完善应对贸易摩擦机制。“十二五”时期,力争年进出口贸易平均增速达到16%,全省进出口贸易总额超过150亿美元。

  2.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我省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参与重点产业的调整振兴。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工业集中区完善园区规划,加快基础建设,引进一批关联度高、带动力强、产业链长的综合项目,打造主体产业群,提升整体竞争力。创新“兰洽会”举办模式,将其打造成在国内外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对外开放、合资合作战略平台。建立招商引资督查、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提高资金到位率。

  3.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利用我省在市场规模、人力资源、要素成本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承接国际市场和东中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引进和培育一批服务和外包企业,推动服务外包发展。继续支持金川公司、酒钢集团、白银公司等大型支柱企业建立境外原料基地。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和作用,以亚欧大陆桥为支撑,加强与中亚西亚的交流合作,加快向西开放步伐。创新外资利用方式,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积极争取国际多边经贸项目资金,扩大多边经贸合作领域。积极推进兰州等条件成熟的地方建立“无水港”、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争取在金昌、天水设立海关。

  六、推进“十二五”改革的保障措施

  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试点探索、统筹解决改革成本、营造创新氛围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改革实施的保障机制,确保本指导意见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

  继续实行省级部门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高层次综合性的省级政府改革协调机构,加强对全省改革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总体指导,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督促推进各项改革。各市州、各部门要把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定期分析改革形势,加强对改革进程的跟踪检查,落实改革工作责任。加强对有关改革方案制定的指导与协调,认真组织重大改革方案的专家论证工作。要建立健全部门间的改革政策衔接、改革情况通气和改革问题共同分析制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着力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鼓励和支持各市州和省直部门结合实际,针对一些涉及面广、风险较大,而又必须解决的体制性问题,自主开展试点。试点应突出试验内容的“引领性”、重点任务的“攻坚性”和改革成果的“制度性”。要充分利用我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这一平台,将其作为各项改革的实验基地和先行先导区域,为面上改革探索和积累经验。要注重将区域性综合改革试点与行业性改革试点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试点,由点到面,不断探索新体制新机制、新政策新措施、新途径新办法,并适时将成熟的做法加以总结推广。

  (三)进一步加强改革前瞻性研究。

  加强改革实施过程的跟踪调研,逐步建立改革实施效果的评估机制和纠正改错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要选准制约我省跨越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认真剖析其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改革对策建议,加强政策储备,待条件成熟时加以启动或推进。要坚持把推进改革与提高改革工作者的素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培训、交流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改革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

  (四)统筹解决改革成本支付问题。

  要根据我省财力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实际,统筹考虑各项改革必须支付的成本,科学测算、保证重点、分步推进,逐步化解加快改革进程和成本支付困难之间的矛盾,逐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和完善推进改革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在改革试点方案论证、重大改革课题研究、改革队伍业务培训、改革宣传和信息交流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相关改革任务的落实。

  (五)大力营造改革创新氛围。

  进一步破除旧有思想观念的束缚,打造开放兼容的人文环境,不断激活改革的内生动力。继续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广泛利用报刊和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发布改革信息、展现改革成就、解答改革难题。尤其在关系改革全局的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引导舆论,要积极引导和发挥互联网的平台作用,加强改革信息的沟通交流,共享推进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