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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县中村镇刘家村省级美丽示范村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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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县中村镇刘家村省级美丽示范村项目

招标公告

   1、2015年宁县中村镇刘家村省级美丽示范村项目,已由庆村人居组发(2015)18号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内容:

第一标段:

六组新建高位水塔1座,铺设8个组输水管道6公里;新建四、五组,三、六组砂石道路5.8公里。招标控制价:550004.67元;

第二标段:

建成杨咀哨公墓1处占地20亩,栽植绿化苗木200棵;建成文化长廊200平方米(含示范村标志景观石1座);建成日间照料中心120平方米,配备相关设施;维修文化宣传舞台1座,新建民俗村展览馆30平方米。招标控制价:650005.68元。

第三标段:

文化广场渗水砖硬化5600平方米,安装健身器材1套、新建休憩庭2处;新建二、七组苹果基地区间砂石道路2.1公里。招标控制价:650002.66元;

第四标段:

绿化村庄道路2.8公里,栽植红叶李及云彬2000棵,绿化广场980平方米;街区12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广场安装12米高杆灯1盏,庭院景观灯22盏;街区铺设D800排污管道700米,建成检查井20个;新建排洪涝池1座,安装围栏400米;街区西侧及广场北侧建成公厕2处90平方米;清理120户农户门前“三推”480处,街区东南侧建垃圾填埋场1处。招标控制价:1100006.71元。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村民酬劳筹资。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建设地点:中村镇刘家村。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4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4。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该工程招标控制价的1/5。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执业资格。

4、投标报名资料:

4.1 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IC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2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8日(8:30时至12时,14:30时至17时)。

本项目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办理业绩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6、报名地点: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名: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峰岐黄支行

账号:62001700105051502287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元);

第二标段: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元);

第三标段: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元);

第四标段: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元)。

截止递交时间:2015年10月10日(到账时间)17:00之前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人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在汇款时,注明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或具体标段,以确保退付准确。投标人完成银行转账,应持转账凭证与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保证金到账核查。跨行缴纳的保证金,在退付时需提供原汇款银行回单,以核对户名及账号。                   

9、招 标 人:宁县中村镇刘家村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宁县中村镇刘家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0934133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联 系 人:王宏康

联系电话:0934-6665222           电话:18009342945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