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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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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招标条件

    张家川县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已由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天水市水务局天发改巩林【2015】76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县级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张家川县水土保持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川县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

2.2建设地点:张家川县恭门镇团结村、木河乡桃园村、下庞村

2.3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第一标段:新建土坎梯田工程3540亩,配套田间道路工程3km。

第二标段:新建土坎梯田工程3900亩,配套田间道路工程9km。

 2.4计划工期:2015年1110日-2016531日,总工期:20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自本公告之日起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打印报名成功页并加盖公章后,派代表于2015年925日至2015年1013日,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1号三楼)水利科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套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携带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承诺书可通过网站(www.tsggzyjy.gov.cn)交易指南栏目下载。

4.2报名登记后请于2015年108日至2015年1013日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科(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1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299  

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全过程实行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

第二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

户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40102155080002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州区支行

   (1)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户缴纳;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48小时前缴纳;

   (3)投标单位只能通过电汇和网银两种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

   (4)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附言中填写详细的项目名称和标段;

   (5)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按招标人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者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方。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川县水土保持局

   地  址:张家川县桥南路28号

   联系人:马有珍

   电  话:15120585211

   招标代理: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建设大厦旁         

   邮政编码:741000                   

   联 系 人:杨磊             

   电    话:0938-8322595      

         

                                                     201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