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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齐哈玛乡寄宿制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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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齐哈玛乡寄宿制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施工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玛曲县教育局的委托,办理玛曲县齐哈玛乡寄宿制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州发改社会(2015)928号文件关于玛曲县齐哈玛乡寄宿制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玛曲县齐哈玛乡寄宿制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新建四层框架结构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1415平方米,室外设一座180平方米钢筋砼消防水池及室外管网工程。

资金来源:教育专项“全面改薄”资金

施工地点:玛曲县齐哈玛乡寄宿制小学院内

工程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良好社会信誉。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本单位在机械设备、技术人员、资金、服务及配合方面具备承揽该工程能力的切实可行的资料。

2、项目部班子组成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和前提,是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首要环节,因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经过三年以上相应岗位的经历和资质证书。并提供项目经理在省内外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情况,以供参考。

3、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带开户银行许可证);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招投标从业人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检察院告知函一份。(须携带代理人岗位证明、公司工资表、代理人劳动合同一份,养老保险金核定单一份、加盖公章)。

三、报名地点: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4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担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招标人(代理公司)和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单位每家4万元,投标人通过单位账户直接汇入

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帐号:8000 30122000038121

开户银行:玛曲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六、交易中心信息监督室:0941-6127123

七、甘南州建南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才裕:0941-8226166

 

甘南州建南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