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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共租赁电动汽车项目建设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60447-LZSDDQ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兰州市是一个以重化工业为主的老工业基地,由于“先天”受城区两山夹一河、不利气象条件、脆弱生态环境制约,“后天”受单一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及扬尘等诸多因素叠加影响,近十几年来,大气污染成为这个西部省会城市久治不愈的顽疾。为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工作要求,巩固我市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创新污染治理举措,构建绿色出行、便捷出行的城市交通出行新格局,加快推进电动汽车的应用与推广,完善电动汽车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兰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纪要关于“于5月31日前在主城区投放一定数量公共租赁电动汽车进行试运营”的既定目标。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总体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采购:纯电动汽车3000辆,充电站设备一批;
(3)施工:充电站建设施工;
(4)运营系统:微公交运营系统(含车辆管理系统)。
2.2 建设地点: 兰州市 。
2.3 工期: 2016 年 5 月 26 日至 2017 年 9 月 10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要求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安防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微公交运营系统及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建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至 2016 年 5 月 3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在 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三处陇星大厦11楼1106室(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5月 18 日 9 时 00 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甘肃省招标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兰州市陇星大厦17楼第三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4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电汇 。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兰州市陇星大厦17楼第三会议室)。
招标人:兰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2号405室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苗磊
电 话: 0931-4997649 传 真: 0931-498531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 编: 730010
联 系 人: 孙娟
电 话: 0931-2909787 手机:13679470468 传 真: 0931-2909787
电子邮件: 576765796@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 户 名: 甘肃省招标中心 账 号: 104 006 805 626
(填写汇款单时务必在“用途附言”栏注明“VA00EYT”)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