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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道路一期铺筑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01)号
  • 时间: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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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道路一期铺筑工程招标文件<?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我公司有受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道路一期铺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道路一期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上限和招标文件部分修改内容统一作如下通知。

1、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道路一期铺筑工程施工最高限价为6851885.00元(含暂定金)

2、投标报价必须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如不获取图纸而编制的投标报价,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投标函》部分,第7条:我方如中标,应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2003)857 号文件规定,向甘肃浩鑫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待我方支付后随即领取中标通知书。修正为:我方如中标,应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2003)857 号文件规定,向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待我方支付后随即领取中标通知书。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6年6月31日

 

    注:请在收到本补遗书后在24小时内以邮件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邮箱号码:287376370@qq.com。如不回复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