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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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通第一支队的委托,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通第一支队纯净水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兰众招【2016】034号
二、招标内容:
全套水厂设备一套包括:1.制水设备;2.消毒设备;3.灌装设备;4.包装设备;5.吹瓶机; 6、喷码机。
三、预算金额:30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必须为有效期之内,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依法纳税税收和近一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能提供采购内容中全套水厂设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在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A塔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4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16年 8月 1日10:30前递交到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 8月1日10:30在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民安大厦A塔10楼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A塔10楼)
八、投标保证金
户 名: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金昌路支行
账 号:104503300028
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的有效交付凭证,并将有效交付凭证(复印件)放置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带至招标现场,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交付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联系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通第一支队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新区
联 系 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5693829878
招标代理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0931-8407993 13893195563
收款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