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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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北滨河路人行步道(鸿瑞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永靖县北滨河路人行步道(鸿瑞段)改造工程经永发改发[2016] 223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永靖县北滨河路人行步道(鸿瑞段)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工程地点:永靖县北滨河路人行步道(鸿瑞段)
四、资金来源:县上自筹
五、概算投资:999.89万元
六、工程概况:新建全长611.363m 人行步道桥。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人行步道桥、人行栈桥、人行步道、照明及相关配套设施。
七、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3月—2017年8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五大员(造价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省外企业参加投标报名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02日 (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_/),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3、由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实行双轨制运行,须先在系统中报名成功后,给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建设工程交易科提交报名资料纸质版一份并填写报名表及发售表。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上午9点00分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上午9点00分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十五、监督单位:临夏州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资料审核人:黄明恒 )
十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罗学明 18993011196
招标代理公司:甘肃兰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唐润霞 13884027886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 (0930)6222632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