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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东大河河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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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东大河河流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永昌县东大河河流治理项目,由甘肃省水利厅和甘肃省财政厅以甘水建管发〔20142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永昌县河洪沟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永昌县东大河河流治理工程位于永昌县东南部,隶属于东河灌区管理范围,距县城2030km。东河灌区域涉城关镇、东寨镇、六坝乡、南坝乡及凉州区的丰乐镇、金山乡六个乡镇,37个行政,灌溉面积30.2万亩。东大河河流治理项目计划治理河长11.604公里,新建堤防20.451公里,延长跨河暗渠300米,其中:在东大河七坝十社至九坝村段左岸桩号0+824-6+6786+705-7+2697+303-8+5358+980-10+596段、右岸桩号2+900-7+0587+105-7+6247+672-10+730段共新建提防17.001公里:在东大河一级支流寺儿沟段左岸桩号0+000-1+1001+170-1+800段、右岸桩号0+000-1+0851+165-1+800段共新建堤防3.45公里。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十年一遇,东大河河段设计洪峰流量为159立方米每秒;东大一级支流寺儿沟河段设计洪峰流量40立方米每秒;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2.2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0225日开工,20170630日完工,计划总工期126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5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东大河一级支流寺儿沟段(左岸0+000-1+1001+170-1+800;右岸0+000-1+0851+165-1+8003.45公里;

二标段:东大河七坝至九坝段(左岸0+824-3+950、右岸2+900-4+0634.289公里,建筑物17座;

三标段:东大河七坝至九坝段(左岸3+950-6+000、右岸4+063-6+2504.237公里,建筑物27座;

四标段:东大河七坝至九坝段(左岸6+000-6+6786+705-7+2697+303-8+200、右岸6+250-7+0587+105-7+6247+672-8+4504.244公里,建筑物54座;

五标段:东大河七坝至九坝段(左岸8+200-8+5358+980-10+596、右岸8+450-10+7304.231公里,建筑物54座;

六标段: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近5年内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应出具由金昌市劳动监督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由招标人出具的无信访问题证明。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该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至少有三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驻派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含)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含)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6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结果必须为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7所有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若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8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9投标人对一个及以上标段投标时,其拟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相同。

3.10投标人的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

3.11所有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附现场踏勘证明。未提供现场踏勘证明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处理。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1 170830分至2017 1 211800分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到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登陆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进入“办事指南”进入“投标人”页面并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详细阅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2 1609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昌县河洪沟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址:永昌县城关镇玉皇庙巷4

联 系 人:杨立来          话:0935-7560307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址:永昌县东湖花园A区东兴路公寓35

联 系 人:聂生虎          话:15268904411

监管部门:金昌市水务局

    址:金昌市金川区昌华巷6

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 系 人:赵金娥          话:0935-8325935            

 

2017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