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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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浪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庄浪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LJ-PLC2017-039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
采购混煤5000吨(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总预算约286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四、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煤碳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
2. 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
3.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
4.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告知函落款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
5.须提供2017年省(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投标煤炭《检验报告》;
6.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定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逐页盖章,留存复印件,原件备查,上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五、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时00分止。
2.报名地点为: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中段福乐家园2单元1101室)。
3.报名须携带的资料:投标单位需持单位介绍信与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材料原件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进行报名,资料不全或未按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者恕不接待。
六、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能参见本项目投标
采购人依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十五条规定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选择三家以上投标人,由庄浪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经预审合格后,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供应商,于2017年11月28日8:30至17:00到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中段福乐家园2单元1101室)报名领取。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庄浪县江峰宾馆四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庄浪县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浪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庄浪县北滨河路统办大楼901号
联系人:崔 巍
电 话:13830333881
代理机构: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中段福乐家园2单元1101室
联系人:杨淑秀
电 话:15120420983
传 真:0933-888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