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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线共和-九寨沟公路共和至黑城子段公路改建工程(靖远段)路面及交安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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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线共和-九寨沟公路共和至黑城子段公路改建工程(靖远段)路面及交安工程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JT17087

一、招标条件

  S209线共和-九寨沟公路共和至黑城子段公路改建工程(靖远段)已由白银市交通运输局(白交发[2017]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远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及多渠道筹措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209线共和-九寨沟公路共和至黑城子段公路改建工程(靖远段)路面及交安工程

()立项批复:白交发[2017]124

()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m,其横断面组成为:土路肩(0.75m+行车道(2×3.5 m+土路肩(0.75m=8.5m,路面宽度7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涵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0.20g,其余指标按照交通部部颁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执行。

()工程规模:S209共和-九寨沟公路共和至黑城子段公路改建工程(靖远段), 路面(含交通安全设施)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K0+000K39+775.057),路线全长39.771公里(短链长度4.177),主要工程规模为16cm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371416m2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323771m21cm同步热熔碎石封层312643m2,粘层67169m2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323043平方米,18cm水泥混凝土面板1630m2,砼硬路肩7228.602立方米;波形护栏5775m,标线16296.61m2,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796个,各类标志牌124个,警示柱2372个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

()    期:总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近5年(201211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有一条及以上且累计里程不少于30km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公路工程里程达到20km及以上,并通过交(竣)工验收。投标单位业绩证明应提供: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及中标通知书。

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必须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工程系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5年(201211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或多项且累计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

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具有工程系列专业高级(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201211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或多项且累计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的施工业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企业法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省、市、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提供做为本项目流动资金的银行信贷证明,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

6投标企业必须持有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方可参加项目招投标活动。开标时各投标企业将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欠薪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内,原件带至开标现场由招标人现场查验,未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欠薪证明的,将否决其投标。

7、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8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或D 级或曾被评为C级或 D 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126180020171212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12618002017121218: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日期:20171228日上午10:00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zbytb.com) 上发布。

九、其他说明:

(一)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1、若采用银行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知: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 款 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21 7200 0147 037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白银分行

行 号:3138 2405 0000

1.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8 小时前递交,以便开标准备工作)。

1.3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4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所投项目标段(包)对应的 8 位数字“投标登记号”(仅填写8位数字,不得有汉字、标点符号等其他信息)。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1.5投标人尽可能在当天16:30前(银行对公业务营业截止时间)电汇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电汇转出后一小时请及时登陆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状态,如有异常请拨打电话0943-8287920进行查询处理。

1.6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2、若采用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知:

2.1银行保函出具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银行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应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有担保权限的支行及以上级别银行开具;

2.3银行保函原件应在开标现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银行保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退,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彩色复印件;

2.4银行保函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0日内;

2.5银行保函应按每个标段(包)分别出具,并标明标段(包)具体名称;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银行保函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6若投标人提交虚假保函,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远县交通运输局

    址:靖远县新城区

联 系 人:魏波

联系电话:0943-6358808

招标代理: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白银西区国芳百盛写字楼101006

联 系 人:康银霞

联系电话:0943-5907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