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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招标投标监管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 时间: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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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去年,既是苏州市工程建设管理丰收的一年,也是承受巨大压力的一年。一方面,建筑经济转型升级顺利启动,建筑业总产值成功超千亿元,实现历史性突破;另一方面,建设规模居高不下,全市共受理初步发包方案5946个,投资总额2113亿元;全市发包工程6865个,较2008年同期增长1.27%,工程造价850.48亿元,发包工程量占全省30%,工程造价和招投标中标金额较2008年同期分别增长4.2%和16.78%。为了提高监管效率,不断规范市场秩序,我们主要围绕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创新实践,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创新监管手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充分应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强化招投标和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2008年,我们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远程评标。还开发了项目、企业、人员数据库为主体的工程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工程监管各环节有机整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了建筑市场监管的行政效率。
     
  今年,我局制定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网上招投标的工作方案。网上招投标不仅能促进招投标公开透明,加大投标人信息网上公布力度,而且能实现经济标自动评审,实现评标过程智能化;不仅能由系统自动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和经济标书、智能识别,遏制围标串标不良行为,而且能通过建立工程合同网上签订系统,将经备案的合同与财政、审计部门对接,形成跨部门的闭合管理。
    
   二、创新监管制度,加快依法治建的工作进程
     
  把招标投标监管的制度创新作为推进建章立制、加快依法治建进程的重要工作来抓。去年年底,我局在市政府已经颁布的《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以专项治理为契机会同监察局等部门印发了《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严重不良行为惩戒实施办法》,对招标人、投标人、评委等在招投标活动中不良行为作出禁止一定期限参与政府投资工程投标活动的惩戒措施,极大地震慑违规企业,净化市场环境。
     
  针对最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隐患和问题,去年我局提出强调保证金基本帐户、资格审查过程全程监控、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合理设置招标工期等12条意见。针对市场敏感的评标办法问题,综合考虑政府项目特点和市场实际情况,提出了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选择推荐评标办法,较好地解决了招标人的的制和招投标竞争机制,防止过低价中标扰乱市场行为。
     
  三、创新监管机制,实施动态考核的市场准入
     
  我市去年底建立了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以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为抓手,通过对投标人日常市场行为的动态考核、综合评分,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使建筑市场监管措施落到实处。政府以大业主身份推行的预选承包商制度,对投标人进行定期、平等、集中的资格审查,建立承包商名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须从名录中择优选取承包人。我市建立的预选承包商名录将包含工程施工、工程顾问、工程设备和材料三个大类,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有利于推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