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 实施千亿产业招商突破行动
  • 时间: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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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兰州晨报

  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实施千亿产业招商突破行动,全力保障重大招商项目水电气暖供给,取消招商引资企业员工及家人落户限制。

  实施千亿产业、百亿园区招商突破行动

  《意见》提出,实施招商引资突破行动。围绕打造特色农产品、数字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文旅康养、路衍经济6个千亿级产业链,实施百亿园区招商突破行动。依托兰州新区、榆中生态创新城和全省开发区等重大平台和载体,制定招商引资突破行动计划。

  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等“三个500强”大型企业以及各类优质创新企业、行业隐形冠军、细分领域小巨人等开展招商,推动在甘肃设立区域总部、制造基地、物流和结算中心等。

  全力保障重大招商项目水电气暖供给

  推行项目要素供给新模式。优先保障省级重大招商项目所需用地,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以出让方式供地,受让人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有困难的,可以分期付款。

  全力保障省级重大招商项目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供给。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用户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减轻重大项目建设成本。

  推行重大项目包抓,优先支持土地供给财政奖补

  创新招商引资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和发力方向,推动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招商引资新格局。编制产业地图,对产业现状、企业资源、产业结构等进行精细解读,提供数字化可视化方案。

  建立前沿技术领军企业、领军人才库,谋划包装对应的新风口项目。建立已投资企业和意向投资企业信息库,分类推进在建项目和在谈项目。

  推行重大项目包抓。对经认定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领导包抓和协同推进机制,优先给予土地供给、财政奖补等支持。

  探索招商引资数据资源云端共享,开展网上洽谈、线上招商。利用兰洽会、“一会一节”、伏羲文化节、药博会等省内重大节会平台开展招商推介,借助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消博会等国家经贸节会和境内外展会的推介平台,开展推介和投资洽谈。

  取消招商引资企业员工及家人落户限制

  对符合重点发展产业方向、投资额度大、产出效益高、示范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企业给予激励型奖补。设立招大引强奖,对新引进的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业总部,“三个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总部机构,视其投资运营综合效益和经济贡献情况,省政府给予奖励。设立经济贡献奖,分档奖补。

  对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循环经济并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全面取消招商引资企业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落户限制,持有居住证的,同等享受当地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政策。

  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推进“不来即享”政策扩面,推行政务数据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对国务院和省政府核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不见面备案”,后续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项目单位提供书面备案文件。努力实现重大工业生产建设项目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不含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

  推行项目代办服务。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配备代办专员,提供“全程式、跟踪式、管家式”代办服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协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全方位监督。(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