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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 时间:2020-11-16
  • 点击:1437
  • 来源:甘肃日报

  为有效防范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11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紧急通知》,明确提出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等9项具体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通知》提出,从即日起,凡从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目的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省内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根据各地实际需要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所有进入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部进入指定总仓,且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混存。

  《通知》明确,省内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总仓经营单位按规定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得放入总仓。各海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查食品入关手续。

  同时,省内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对进入总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包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相关环境、食品、人员要做到“应检尽检”,确保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疫情风险、第一时间管控处置疫情风险。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冷链食品车辆和人员的监管,运输车辆载运进口冷链食品时不得同车运输其他物品,每承运一车冷链食品装货前和卸货后要对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消毒。

  此外,省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将进一步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运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全面加强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并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冷冻冷藏贮存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自备冷库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无缝隙、不间断执法检查。(记者曹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