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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2020年第13统计督察组 向甘肃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 时间: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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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甘肃日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21年3月30日向甘肃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会前,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分别与督察组一行见面沟通,并对督察组给予甘肃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指导帮助表示感谢。

  国家统计局2020年第13统计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盛来运出席反馈会并讲话,甘肃省副省长程晓波主持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第13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甘肃省有关部门及延伸督察地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0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国家统计局第13统计督察组对甘肃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在甘肃落实落地,制定印发《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意见》,对推动甘肃统计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督察发现,甘肃省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区和部门推动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到位,贯彻落实不够扎实有效;二是统计法治宣传不够有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有些部门实施未经批准的统计调查,个别地方政府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不够到位;三是统计造假问责追责不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机制不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不完善;四是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甘肃省委、省政府。

  督察组向甘肃省委、省政府提出4点意见建议: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加大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三是压紧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严格依纪依法问责追责,加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程晓波强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组的反馈意见,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和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定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武装头脑,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严肃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尽快整改落实到位。

  程晓波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抓好问题整改,以整改实效促进统计改革发展,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深化统计改革、促进统计创新、推动统计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从制度层面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要着力提高统计质量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参谋助手作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甘肃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