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多项措施为招商引资“助力”对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先给予土地供给、财政奖补、要素保障等支持
  • 时间: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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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3月31日记者获悉,《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多项具体措施,推动全省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我省将实施招商引资突破行动,包括实施千亿产业招商突破行动、实施百亿园区招商突破行动、实施招大引强突破行动、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突破行动。创新招商引资工作举措,编制产业地图,对产业现状、企业资源、产业结构、行业方向等进行精细解读,提供数字化可视化方案。建立前沿技术领军企业、领军人才库,谋划包装对应的新风口项目。建立已投资企业和意向投资企业信息库,分类推进在建项目和在谈项目。推行重大项目包抓,对新引进投资额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合同利用外资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经认定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领导包抓和协同推进机制,优先给予土地供给、财政奖补、要素保障等支持。

  全面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有条件的项目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同时,全力保障省级重大招商项目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供给,保证水电气暖按期接入。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用户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减轻重大项目建设成本。全面放开省级重大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降低交易上网电价。

  《意见》提出,全省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对符合重点发展产业方向、投资额度大、产出效益高、示范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企业给予激励型奖补。设立招大引强奖,对新引进的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业总部,经权威认定的“三个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总部机构,视其投资运营综合效益和经济贡献情况,省政府给予一定奖励。设立经济贡献奖,分档奖补。有需求且符合基金投资条件和范围的新投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申请由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给予不低于注册资金10%的股权投资。

  落实税收优惠。对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循环经济并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对部分民族地区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招商引资项目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直接融资。

  全面取消招商引资企业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落户限制,有落户意愿的全部在当地及时落户。持有居住证的,同等享受当地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政策。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不来即享”政策扩面,推行政务数据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对国务院和省政府核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不见面备案”,后续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项目单位提供书面备案文件。努力实现重大工业生产建设项目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不含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

  推行项目代办服务。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配备代办专员,提供“全程式、跟踪式、管家式”代办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协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全方位监督。(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