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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信息定制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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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信息定制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灵台县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信息定制服务采购项目的唯一投标人应在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GSYD—2023—103

项目名称:灵台县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信息定制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需求:信息定制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2023年至今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须投标人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须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外地企业若查询不到信用甘肃,以查询企业所在地为准)。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说明:采购文件所述的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单位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在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报名并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09时00分,地点: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

2. 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用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拟定的唯一投标人

 称: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金台西路2号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人:中共灵台县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933-3605836

2. 采购代理机构

人: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

联系电话:1519333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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