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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时间: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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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位: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JQXDZB[2020]1203号

三、预算金额: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四、拟采购内容: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酒泉市财政局、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酒泉市医疗保障局联合转发的《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酒财综【2019】28号文件精神及《酒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的通知》酒财发【2019】83号文件精神。此项工作由财政部统一开发软件单位博思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实施,系统建成后需实现财政端省、市、县三级互通,各级财政端与本级单位端相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尽快与博思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完成财政端安装维护,与市级财政端互联等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拟对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项目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齐好东

工作单位:玉门市公安局

职称(职务):中级网络工程师

专家意见:作为甘肃省财政电子票据承建方,且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博思公司是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无缝对接的唯一软件公司,并且通过建设甘肃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财政非税电子票据业务及政策理解深入,对医院电子票据的建设具备先天优势。同时为服务好甘肃省财政厅,博思公司已设立甘肃分公司进行非税电子票据的全面支持,对医院的实施服务均可有高质量的保障,根据酒泉市财政局发文(2019)83号文件,此项工作由财政部统一开发软件公司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要求进行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推荐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本项目。

专家二:

姓名:田玲

工作单位:玉门市司法局

职称职务律师

专家意见:由于财政电子票据还未覆盖全票种,目前我国财政电子票据尚处于起步阶段,后期可能存在系统升级、标准调整以及财政电子票据种类逐步增加直至全票种覆盖等情况,并需要提 供统一标准的社会化服务,在安装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同时,必须对用票单位的相关基础信息进行采集并维护到系统财政端中。在财政部下发的(财综[2017]32号)文中提出,为确保全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顺利开展,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与财政电子票据等无缝对接的优势,建议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软件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要求进行采购。推荐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本项目

专家三:

姓名:张金城

工作单位:玉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职称(职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

专家意见:根据财政部综合司2017年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原开发商博思软件有限公司进行实施服务,目前我国按照财政部标准与要求开发建设与实施落地的电子票据厂商仅有福建博思公司一家,财政部票据系统从2007年起进行票据电子化改革期间,一直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系统建设与实施服务。博思公司具备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无缝对接的优势,并且根据《酒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的通知》,酒财发【2019】83号文件通知要求,须有“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财政端安装维护,实现与各级财政端互联。所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要求进行采购。的规定。

八、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1216日至2020年1222)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人:向昕  电    话:13893748282

联系地址:玉门市玉门镇民主西路

 

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